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第140页

, 哪怕是她在异世最艰难的时候,他也只能干坐着,他碰不到她、帮不了她、也无法安慰她,“这副身子,原本是为高显准备的。”
  马如晤一手打造了阴阳道,上通尘世,下接阴曹,但凡鬼灵想要求得庇护,总要来此,他就在这些数以万千的鬼怪中,挑选着适合的魂魄,然后心甘情愿的让他们奉献出自己轮回转生的机会。他费尽了心思,创造出了所有能够让高显复生的可能,所以凤凰从降魔杖中苏醒,小仙姑的归来,一度让他误认师父可能要回来。
  可惜世事难料,灭魂手串中的一口气终究只是一口气。
  高显不会出现了,他早已于千百年前那场惨绝人寰的人与天斗法中,彻底消失,那还有什么转世,这世间无论更改多少个时代,岁月无论带走多少场生死别离,都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
  他道袍玉簪,偶然碰见山匪抢劫商队,他就这场厮杀中泰然自若的行过,衣袍不染尘间半分尘土,踩着满地的鲜血,神色平和的着对刚失去父母的男孩伸出手。这一握,男孩便有了师父,学了安身立命的本事,他教会他忘记仇恨,他说:天道轮回,自有报应。
  那时候,马如晤最大的烦恼,无非是小仙姑太凶了,万一她真成了了自己的师娘怎么办。可又隐隐觉得,或许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像小仙姑一样,满心满眼全是师傅了。
  可最后,师父却死了,死在胞弟的贪婪中,死在了那些妄图想与天争帝运的疯狂里。
  而那个一向洒脱坚韧的女子,那个捉妖时被妖邪打折手臂都没流一滴泪的女子,几乎在那段时间哭瞎了眼,想与师父一同归尘化土,却被毛家强行留了下来。每隔二十五年她都要醒来,可每一次,她都没有活下去……
  这么些年,马如晤恨不得把高洋千刀万剐,所有人都活的那般悲痛,他有什么资格长生不老?他有什么资格在名字里加上显字?可他又不能把高洋怎么样,那是师父放弃一切才拼命保住的人。
  “所以,马家术法传女不传男,就是为了等高显回来?”马如晤想到了所有的可能,索性立下家规,从一开始就断了男子学术的念头,只为了有一天,高显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重生在马家后人的身体里。
  马如晤做了能做的一切,想好了所有的退路,唯独,再也等不到那个人。
  马明义这才得以幸运地活到现在,马如晤如今再做这些,无非是给自己多年白白的付出收尾,亦是看在小仙姑的面子上,成全她的后人。
  “补魂术本就是高显的绝学,只到了马如晤手中,便没了下文。”凤凰的话证实了毛不思的猜想,“不然,魂魄残缺,得而离体,马家哪里需要入阴阳道来一探究竟。”
  一环扣一环,一切都是个轮回。
  刘寻是马如晤找的最后适合的一魂,所以他算到了一切,故意把补魂术在机缘巧合下给了孟祥呈,只为在关键时刻救下那条魂,待与别人的魂魄融合修补之后,可再入轮回。却未曾想被毛不思的一句许诺打乱计划,刘寻执念太深,早与他融为一体,他一直记得有人在等他回去,导致后来马如晤无论怎样,这条生魂都会逃离,去寻找早已不复存在的北川,去寻找那个因意外误入他生命的人。
  无奈之下,马如晤只好送毛不思回去,去修补自己之前犯的错,把错误的地方拨乱反正,然后带着没有执念的刘寻再次回来。
  结界的光骤然散去,马如晤依旧挂着与之前无二的神情,好似如今这个局面根本不是他造成的。
  毛不思抬头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便起身奔向了他旁边的马明义。
  她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马如晤。
  谢他?偏这一切都是他亲手造成的。
  怨他?可若没有他,世上也不会有马明义这个人。
  “咱们回家。”毛不思弯腰搀住马明义的胳膊,碰到他的瞬间,她才有了实感,不安的心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安宁。
  马明义点点头,马如晤留下了他所有在北川的记忆,甚至一度让他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直到毛不思手臂挎过来的那刻,他才释怀,是谁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终归他和毛不思缘分太深,注定是要一辈子纠缠在一起的。
  “等我!”凤凰见他们二人要走,一转身,人就从新回到了降魔杖中。
  镶嵌着各式珠宝的房门从他们身后猛的闭合,原本奢靡的宫殿转瞬变成了绿水青山环绕的道观,观中无人,只能听到弟子们诵书声,偶尔还有女子厚脸皮的讨价还价声,“下棋这么难,高显,要不你再多让我五个子吧……”
  “这是……”马明义被拉着,没有停住脚步。
  “幻境。”马如晤给他自己造出来的幻境,他孤独了千百年,不知道又要再这场幻境中在孤独多久。毛不思头也不回,她只望着前方直通迷雾深处的小道。
  走过去,他们就回家了。
  空无一人的街道逐渐热闹起来,偶有几栋纸扎的楼房在两侧摇摆着,有低沉的唱腔在街上回荡:无事莫入阴阳道,遇难且寻道中人。
  毛不思就这么牵着马明义的手,走过了迷雾,走过了鬼市,不知何时,周围传来食物的香味,昏暗的路灯下,小商小贩架着车,各式各样的宵夜凑成了熟悉的小吃街。
  毛不思握着他的手指头,忽然回头,她抬着下巴,眼底的泪还没有吹干,就这么笑着问他,“饿不饿,咱们去吃烤串,我请客。”
  “啧啧,难得回家,你就请我吃这个啊?”马明义眼里映着闪烁的灯火,眼前是喜欢的人,周边是嘈杂的买卖声,四周充斥着世俗地烟火气息,多少日的惴惴惶恐,不过才一天的功夫,就变得模糊而遥远。他瞧着毛不思笑的开怀,伸手捏住她的花苞头,软绵绵地,是熟悉的感觉,“怎么也得去小南岸吃个和牛或波士顿龙虾什么的吧。”
  居然还敢挑食!
  “爱吃不吃!”果然,温柔体贴又听话的马明义是假的,现在的这个才是现实,毛不思一跺脚,也不管他现在乐成什么样,赌气背过身,迈开小步子就向着离她最近的烧烤摊走去。
  马明义慢她两三步,掏着口袋跟在身后,声音中透着欢愉,“之前某人不还表白要一直伴着我吗?怎么这会儿先走了?”
  “你不是不吃吗!跟着我做什么!”毛不思扭头,她生气的时候眼睛总是瞪得圆溜溜的,像只胖松鼠,虽然这只松鼠比他在长安酒店初见她的时候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下巴也有了瓜子的形状。
  也似乎是从他们成年后再次相遇起,大事小事风波不断。
  遇到他之后,她一定很累吧。
  他快两步追上毛不思,手臂一环,就搭在了毛不思的肩膀上,他弯下腰,眼神与她平视,笑眯眯道,“免费的烤串,谁说我不吃。”
  “你把胳膊放下去。”灯光把俩人的影子拉的极长,毛不思往外靠了两下,又被马明义拉了回来,不满道,“热。”
  “哪里热?准是你在北川被冻习惯了。”马明义的声音挂着笑,“待会我一定要叫最贵的串。”
  “随你叫。”毛不思一副我很大度的模样,小声嘀咕着,“烤串贵能贵到哪里去?”
  夜空下,奔着烤串前行的人忽然停下了脚步,“马明义,你带钱了么?”
  “不是说好你请客的吗?”
  “我包忘在你祖宗家了。”
  “……”
  “再说,我只说了请客,又没说要掏钱。”
  “毛毛,你这脸皮见长啊!”
  “唉……”理直气壮地女声就这么穿透来来往往的人群向着远方飘去,“在北川的时候,我老公可是一分钱都不要我掏的,世态炎凉呐!”
  马明义耳边听着毛不思絮叨叨的自圆其说,眼角的笑止都止不住。喜欢的人,无论如何,终是喜欢的。灵魂融合时,他看到了自己过去二十多年的走马灯,看到了小时候的毛不思,看到了那些早已模糊掉的童年。看到有次她肚子里装着小九九,演技拙劣的骗光了他所有的糖果,而他,前一刻还装摸做样的配合着,后一刻便兴高采烈地准备更多的糖果,守株待兔的等她来骗。
  很庆幸,他们的缘分开始的那么早,未来亦有那么长。
  ————————————————完——————————————
  ☆、三爷番外
  我是被楼下嘈杂的争吵声吵醒的。
  醒来时入眼的是摇晃的烟纱, 细碎的阳光透过薄如蝉翼的纱帐就这么落到床铺上,这些日子, 因着帅府两位爷日渐白热化的争斗, 我已经许久没睡过舒心觉。
  我就这么睁着眼,安静的盯着头顶的纱, 鼻息间是香甜的瓜果味道,一时间竟忘了探究身在何处。
  “你醒了?”女子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我内心一惊, 警惕性的扭头, 就瞧见一个半大的姑娘卷着被子坐在我旁边。
  她手里还握着颗啃了一半的梨子,笑眯眯的冲我打招呼,“吃梨吗?”
  言罢, 被她啃得七七八八的梨子就出现在我眼前, 不知道是她的笑太过耀眼,还是我早上不甚清醒, 居然鬼使神差的真凑上去咬了一口, 很甜。
  许多年后, 每每想起那日,我总是有些后悔, 初见便分梨而食, 很不吉利。
  “你还真吃啊?”女子的脸瞬间黑了一半, 尴尬的看着被我咬了一口的梨子, 吃也不是,丢也不是,想来她当时只是客气客气, 断然不曾想到,我竟真的咬上去。
  “你是谁?”我打断她的纠结。
  “我是毛不思。”她呆滞了一下,立刻被我的话题吸引了过来,“是毛家的女儿。”似乎怕我不知道,又恨铁不成钢的小声补充道,“就是前几日卖皮料以次充好被告的那个奸商。”
  她倒是挺了解自家人的品性。
  我心下了然,看向她的目光自然带了几分嘲讽。
  她却不怎么看的懂,探过身子光明正大把手中的梨子丢在床头的茶几上,临了还不忘了抹一把手。
  “呆会儿我爹我哥我大伯我三叔我四姨夫……总之他们要进来。”她数的也有些迷糊了,索性摊开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跟我道,“你得娶我。”
  “我是男子,且是刘府的少爷。”我盘腿坐在床上,全然没在意突然闯进来的一群人,为首的老头哎呀呀几声惊呼,人就倒在了地上,哭天喊地,我对做戏没什么兴趣,对上眼前女子的眼睛,“只要我不愿,便有千百种不娶你的法子。”
  “那我给你瞧样东西。”女子连打了两个哈欠,继而撸起袖子让我去看,雪白如藕的胳膊上,赫然落着一枚小红点,我虽是男子,但也晓得,清白的女儿家身上,总要点这么一粒守宫砂。
  我有些莫名,只见女子乐呵呵的举起她手中蓝色的小棍子,对着手臂轻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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