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惨重了。
种谔来到张北草原,是来作战的,也是来发财的,泼喜军守备着西夏人从辽人那里搜刮来的巨量财富,和人口。
人口这东西大宋从来都不缺,如今陛下已经颁布了旨意不允许异族人在大宋城关置业,自己要这些辽人奴隶几乎没有任何的用处。
杀掉自然是最恰当的做法,一来可以严重的削弱辽国的实力,另外一面,这些人也不能去西北壮大西夏的国力。
但是谈到杀人,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问题,如果是降兵,种谔并不在乎杀死多少,可是,这些人都是辽国的百姓,瞅着他们凄凄惨惨的缩成一团不住的哀求饶命的模样,能下得去杀手的人不多。
种谔不是没有杀过辽国的牧民,甚至在大宋这些将军之中,就数他杀的辽国牧民最多,这些年青涧城外的西夏人,以及黑木岭外面的辽人,都是他狩猎的对象。
如今那两片地方已经没有了多少人烟了,虽说都是很好的牧场,牧人宁愿把牛羊赶去荒芜的地方也不愿意来到这里。
以前的时候,这种无奈的感觉是属于宋人的,辽人会打草谷,西夏人有擒生军,遇到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如今,天地终于倒转了,种谔想要派人去清乡,大军至少要跑三天才能偶尔遇到一些人。
处理完西夏人之后,宋人冷漠的拿走了所有能够拿走的财富,只留下二十余万辽人奴隶恐惧的看着遍地的西夏人尸体,绝望的留在草原上……
“修之,你不用为这些辽人担心,这些人在我们看来都是累赘,在西夏人和辽人眼中,都是宝贝。
耶律信想借助我们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同样的我们也能借助辽人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
就好比两条狗在争夺一根骨头,我们啃干净了骨头上的肉,把骨头丢在原地,依旧会让那两条狗厮杀的死去活来。”
种谔军中同样有监军的存在,不过他军中的监军不是宦官,而是来自东台的御史何酬!
这位老夫子对军事也是一窍不通,不过好在他也不会主动过问军事,但是只要遇到自己看不懂的事情,这位老夫子必定是要问个水落石出的。
何酬笑道:“天兵到处,敌酋望风而逃,至今都未见没藏讹庞的踪影,种帅,老夫问你,如今我军士气正旺,何时能与没藏讹庞激战一场?老夫曾听云帅说过,当世敌酋当以没藏讹庞为首。”
种谔正色道:“修之兄,如果我有选择,永远都不愿意和没藏讹庞此人正面交锋。
庆历二年,老夫正是年轻力壮之时,当时在家父帐下充任裨将,横山一战,家父六千精锐对阵没藏讹庞两千骑兵,那一战,种某自认为已经做了能做的一且,但是战局依旧呈现了一面倒的局面,如果不是当地的羌人受我父亲大恩,在我们即将败亡的时候来援,种某恐怕活不到现在。
老夫至今都记得那些骑兵的恐怖,他们动如雷霆,静若磐石,只要开始发动攻击,就如同巨浪一般无休无止……”
何酬笑道:“庆历八年以前的战事不足为现今的大宋军队做注脚,自从庆历八年之后,火药出现,我大宋的军队南征北讨再无败绩。”
种谔大笑道:“确实如此,这也是云峥为何号称大宋军神,全军将士无一人出言反对的原因。
当初他为了他老婆炸飞了乘烟观,此事如今人尽皆知,但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他当初不该炸,就连先帝都把此事模糊处理了,以至于现今此事被当做美谈传扬天下。
这都是火药的功绩啊!”
军中主帅说笑着并辔而行,军卒们也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的物资沿着草原上的古道向燕子城进发。
八月的张北草原美不胜收,大军缴获的羊群如同白云一般的在草丛中穿行,斥候的骏马奔腾,时而爬上高岗,时而大声的吆喝着驱赶着草丛中野兽四处狂奔。
此时正是天高气爽之时,芳草如茵,远处山峰如簇,碧水潺潺,虽是七月酷暑之时,在这里即可享受清凉的消暑之感。
微风拂面而过,清凉之感让种谔与何酬很快就消除了疲劳。
环顾四周,在茂密的绿草甸子上,点缀着星星般的野花。大片的白桦林,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漏下斑斑点点的光影。美丽的闪电河如玉带环绕,静静地流过身边。牛群、马群、羊群群栖觅食,西军粗犷的歌声和清脆的长鞭声,融合着悦耳动听的鸟声,更给朴实的草原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种谔忽然用马鞭指着远处的野狐岭道:“修之兄,我当在此建立一座城关!”
何酬笑道:“老夫只听说和尚,道士会穷搜天下美景,择其灵气充裕之地建造寺院道观,从而想要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种帅想在这里建造城关所为何来?
此地山不算高,地域也算不得宽广,更加算不得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仅仅是为了贪恋这里的美景,老夫不认为有在这里建造城关的必要。”
种谔笑道:“迟早会用得上的,修之就权当我是为了一己之私想要在这里落地生根才要建造城关。”
何酬大笑道:“云侯将要远走海外,种帅难道也要在此手执牧羊鞭终老此地不成?”
第七十二章 恶毒的报复
种谔想要留在这里的想法不过是心血来潮而已,这是所有人都在犯的一种通病,喜欢收集美的,好的东西。
土地这东西不是物品,美人可以随时放在身边把玩,一张地契不足以完全证明这片土地就是你的,只有把房子建造在上面,整日里守着土地,才有可能被其余的势力认为这是你的东西,当然,这需要非常雄厚的实力做为后盾。
老虎,狮子,熊一类的猛兽会把气味留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气味来告诉也想要这片土地的猛兽,这里是有主的地方,如果不想战斗就快些离开。
青涧城才是种谔的老窝,环州才是种谔的家园,他的祖辈就已经把气味留在那里了,容不得种谔抛弃祖产,来到这里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梁园虽美却不是久留之地!
这就是种谔最后发出的一声感慨。
随父亲出征的种建淮见父亲多少有些失望,遂大声道:“父亲,如果您允许,就让孩儿来这里建城池吧。
当年祖父建造了青涧城,使的西夏狗不敢轻易过忘川,爹爹在横山建成横山城,让我大宋向西方拓地三百里,如果孩儿在野狐岭建城,定会让辽国胡虏不敢侧目南方。”
何酬鼓掌大笑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种谔莞尔一笑,瞅着自己的长子笑道:“你且说说,想在那里建城?野狐岭缺少水源地,可不算是一个建城的好地方。”
种建淮昂着头大声道:“父亲,此地就非常不错,孩儿看过地图了,此地距离野狐岭不过三十里之遥,左面是大恒川,这里的地势虽然不高,却能提供足够多的建城石料,右边是闪电河,边上全部都是高大的树木,只要把树木砍伐掉供建城之用,就会有大片的良田,远处的草原还能作为放牧战马以及牛羊的好地方。
孩儿以为,此地为风水宝地,不可轻易放弃。”
种谔见身边诸将一起为大公子的远见卓识喝彩,遂对左右笑道:“纸上谈兵耳。”
悍将马原拱手道:“大帅,大公子说的极是,我西军本来就擅于守城,只要有城池,即便是面对敌人的千军万马都不怕。
有些话大公子不说,末将等人也要说,自从我大宋产马以来,虽说都是云帅之功,可是我们大家都是大宋的军队,即便是考虑到养马场是云帅一手促成的,可是在分配战马的时候,也不能有如此大的悬殊。
云帅此次北征,连托运辎重的牲口都大部分选择了马匹,而不是吃苦耐劳的骡子。
云帅军中骑兵极为稀少,可就是这样,他的军中配备的牲口足足有十五万匹之多,我们的人数比云帅少十万,可是战马却也少了足足十万,这是何道理?
大公子今日把话说开了,末将以为公子说的好,只要我们能在这里建造城池,我们西军也就有了自己的养马地,不出五年,我们需要的战马就会自给自足,再也不看京西军的眼色。”
种谔皱眉道:“马原慎言!”
种建淮纵马跑上不远处的高坡大声吼道:“父亲,您看看这片草原,这里的水草丰茂,乃是一等一的养马地,我西军儿郎本来善于骑射者就多,困扰我们西军的不就是战马吗?如果我们有了足够的战马,十数万骑兵在草原上纵横岂不快哉!
父亲有了这座城池,我们就有了万世根基!”
看着英气勃勃的儿子,种谔正待假装训斥两句,监军就在这里,这孩子口口声声的“我西军”“万世根基”的,到底是年轻人,也不知道避讳一下。
他还没有张嘴训斥,脸上却布满了惊骇之色,只见一张满是血污的狰狞面孔,正出现在高声宣示自己志向的儿子背后,狞笑着把斑驳的长矛尖刺狠狠的向种建淮的后心……
“不――”
种谔肝胆欲裂绝望的大吼出声,但是那柄长矛依旧无情的穿透了没有任何防备的种建淮的身体,直到胸口透出半尺长的矛尖,脸上才出现绝望的神色。
李清抖一下手里的长矛,全身甲胄的种建淮就如同一个破碎的玩具一般被他挑于马下,哈哈大笑一声,就上了种建淮的战马,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就沿着缓坡向远处的密林狂奔。
等种谔上了山包,李清已经跑的只剩下一个背影了,马原带着亲兵追杀了下去,种谔却站在山包上,脚下就是儿子已经没有生机的身体。
抱起儿子的身体,那张俊秀的脸上依旧充满了绝望,就在刚才,这个孩子还准备在这里大展宏图一番,转瞬间,万事成空。
种谔根本就不相信自己英气勃勃的孩子已经死了,拿手捂住汩汩冒血的伤口,却怎么也捂不住……
他不认识李清,只知道这是一员侥幸从刚才的战场上跑掉的西夏人,等儿子的身体变得冰冷了,他的理智也回到了身体里。
钟家死在战场上的亲人,种建淮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如果种建淮死在了刚才的战场上,种谔一滴眼泪都不会掉,战死沙场是每一个种家儿郎最好的归宿。
死在这里,种谔心中不甘。
原本准备退回燕子城的大军重新散布在了草原上,不捉住那个该死的西夏人,种谔不准备收兵,他准备亲自割下那个西夏人的人头给自己的孩子复仇。
李清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不过他的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只有宣泄怒火之后的欢快,战马掠过青草在草原上狂奔,面前是一张无垠的巨大绿毯子,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回到西夏,在沙湖边上狂奔的感觉。
战马狂飙到了极致,后面跟着一大群咬牙切齿的宋人,这样别开生面的赛马,李清是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