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来的。
颜神佑在屏风后头一看,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一身土布衣服已有些破烂了,虽然面黄肌瘦的,但是看起来五官底子挺不错。一脸的仓皇之色,让人看起来很是同情。
没有状纸?颜肃之也不在乎,当场叫人给现补了一个。没有讼师,朝廷不喜欢民间斗讼,为防小民迷上告状,败坏了纯朴的民风,讼师是禁止出现的,捉到了要打板子的。
听这小姑娘自称姓陈,排行老大,县中富户家的奴婢以五十贯的“聘礼”向她父母提亲,她争辩不得,又听闻这富户家的儿子考到了郡府做个书吏,恐郡县不敢管,她就直接跑到州府里来了。道是因事涉父母,不想闹大,宁愿以死明志的。然而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她要死了,怕妹妹们受苦。既然使君曾巡察全州,为百姓作主,她就拼着一口气来告这么一回状。
颜神佑目瞪口呆,出得起五十贯来娶媳妇的奴婢家,真是卧槽了啊!以昂州之穷,多少平民百姓家都出不起这个价的。
颜肃之听完了,便不好发还给原籍去审,命何三去拿相关人等过来问讯。
何三还没走出州府,就遇到陈大娘的父母并陈大娘告的那户人家的奴婢一气跑到州府里来了。发现陈大娘不见了,两家都着慌,很不欲事情闹大。谁知陈大娘走得早,他们追来得迟,紧赶慢赶,还是晚了。缩在府门旁边就想拦下女儿,岂料女儿已经进去了,何三出来了,见他们缩在一旁,眼睛四下打量,不像个好人,顺手就将人揪了过来。
陈大娘的父母吓个半死,只说自己是来找女儿的,女儿偷跑了出来。何三做惯了小吏的人,顺口一问姓什么,女孩子长什么样儿,让手下人帮忙找。这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两口子就说了。何三一听,这描述怎么这么耳熟?!
好开心,不用跑这一趟腿了,将人一拿,送进府里了。
阿婉正在问颜神佑:“也有身份不相当而结为婚姻的么?”
颜神佑严肃道:“有,不过是违法的。看这姑娘自己也不乐意,少不得要为她做主了。”
阿婉道:“那……如果士庶结为婚姻,也会被拆开吗?”
颜神佑道:“这个么,好些个人根本就不会士庶通婚的。不过也有人这么做,其实,无论士庶,都是良民呢,国法倒不管的。”
阿婉小小出了一口气,颜神佑眉毛一挑,忽然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坏。外面又叫嚷了起来,却是陈大娘的父母见到了被领出去安置,等待开庭的女儿,当场扭打了起来。
陈大娘只是哭:“阿爹阿娘休要怕他们家,我已经上告与使君了,他们并不敢怎么样的。不用这般装与人看了。”
她父母骂得更狠了,说的还是土话,颜神佑在归义住了这么久,愣是没弄懂四周方言,死活没听懂。颜肃之也听得一头雾水,一拍桌子:“吵什么吵?!都关起来!”将一家几口送到一处,自己却叫来卢慎当个翻译,跑去听壁脚。颜神佑不肯错过这场热闹,也跟阿婉组团去偷听。
这个翻译请得不错,还带整理功能的,很快就整理出了故事梗概来。不外是家里生了三个女儿之后才得了一个儿子,宝贝一样的,为了供养全家——尤其是宝贝蛋,大姐到二十了还没能出嫁,因为嫁了就不能帮家里干活了,其他两个女儿也在劳作补贴家用,要供这弟弟读书。
事情到这里只能说是一个家庭的奋斗史。不幸的是这弟弟读了几天书,到了差不多该说亲的年纪了,他就看上了县城里一户小康人家的女儿。父母觉得儿子读过了书,自然不好娶村姑,为儿子提亲。对方见他家条件也不太好,自然是不肯让女儿来吃苦的。可父母爱子女,必要令其如愿,纠缠得实在烦人。女家便提出了条件,要有宅有田。宅不能是草房,田也不可能是薄田。十天之内拿不出来,就别再有脸说要娶个好媳妇儿了,随便哪里推拉个烧火丫头您就对付着过吧。
那就买宅买田吧!
可是没钱。
陈大娘的能干是出了名的,县中富强家有个管事,他的儿子下乡收账时就看上了陈大娘。陈家父母便打起来了这卖女儿给儿子筹聘礼的主意。五十贯钱,陈大娘就是一辈子不嫁,在家里拼命干活,也不过能攒下这么多钱来——她也得吃喝呀。这五十贯就是净赚的了。
可陈大娘偏偏是个有见识的人,为家里干活她认了,哪怕要卖了她,她都认了。但是让她“嫁”给个奴婢人家,她是死活也不肯的。盖因小时候亲眼见过豪强鞭死奴婢,奴婢连告都不能告。陈大娘先是上了一回吊,让人发现了,然后才跑了出来的。
父母一见五十贯跑了,跟对方也没办法交差,对方也怕事情闹大,跟了过来。
颜神佑猜,这上吊也是故意让人发现的。可是能逼得一个姑娘上吊,这父母真的还是亲生的吗?这跟当年给卢慎告密,搞得两家家破人亡的那位小娘子还不一样,这个可是真没有对不起父母的地方。
里面还在骂,卢慎翻译得脸都气歪了:“她父母说:过去也是穿新衣戴金银,不用下田,是为她好!卧槽!这是父母吗?这不是畜牲吗?”作为一个正统读书人,哪怕他做了反贼忘了忠君,有些伦理道德都是不会忘的。比如,色类当婚。否则便是自甘下贱。这做父母的为了钱,居然连脸都不要了,这是难以容忍的。
里面陈大娘大声说了什么,颜神佑眼巴巴地看着卢慎,卢慎面露敬佩之色,道:“她说,宁愿饿死,也不跟奴才过一辈子。父母要将她发卖了,那是过不下去,她做奴婢便做了,要是发嫁,她是死也不肯的。”
颜神佑深吸一口气,拉着阿婉走了。
阿婉也听懂了,只是愤怒:“这父母好偏的心!”
颜神佑道:“这姑娘是个有骨气的人。那对父母,也只是披了张人皮的狗罢了,谁给骨头就冲谁摇尾巴。等着吧,没什么好果子吃的。”
“真的?”
“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2】
“那他们成不了了?”
“对。”
阿婉开心了,蹦蹦跳跳了起来,一回头,见颜神佑站着不动:“阿寿姐,怎么了?”
“可她还是她父母的女儿呀,回去可怎么办呢?”
阿婉怔住了,半晌,抓着颜神佑的袖子,焦急地问道:“那——有没有什么能够帮得到她的?!”
颜神佑道:“容我想想。”这样宁愿吃糠咽菜也不吃高级狗粮的人,是得帮。
作者有话要说:【1】【2】《唐律疏议》191: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
【疏】议曰:人各有耦,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合徒一年。仍离之。谓主得徒坐,奴不合科。其奴自娶者,亦得徒一年半。主不知情者,无罪;主若知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若有为奴娶客女为妻者,律虽无文,即须比例科断,名例律:“称部曲者,客女同。”斗讼律:“部曲殴良人,加凡人一等,奴婢又加一等。其良人殴部曲,减凡人一等,奴婢又减一等。即部曲、奴婢相殴伤杀者,各依部曲与良人相殴伤杀法。”注云:“余条良人、部曲、奴婢私相犯,本条无正文者,并准此。”奴娶良人徒一年半,即娶客女减一等,合徒一年。主知情者,杖九十;因而上籍为婢者,徒三年。其所生男女,依户令:“不知情者,从良;知情者,从贱。”
即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二年。奴婢自妄者,亦同。各还正之。
第141章 怎么会这样
颜神佑被陈大娘愁了个半死!
阿婉虽然聪敏,对于山下好些事情毕竟是缺乏经验,不由催问道:“很难?难到阿寿姐也没有办法么?”
颜神佑道:“断案当不难,难处在结案之后。”
事情就是有这么个不好,断案容易,善后难。
山璞眉头一动:“是说她的将来?”
颜神佑道:“断案么,明摆着的,这是爹妈做事太不厚道,男方也是十分不周到。虽不曾成婚,依俗这已经收了人家聘礼的,基本可以视作是婚姻成立了——除非有不得不解除婚约的理由,否则单方面说不合适要悔婚,那也要是被戳脊梁骨的。事实俱在,想断案还不简单?可我阿爹能入了他们的罪,却不能强令他对女儿如何如何呀!”
这都是有律可依的,只要识字且智商在六十以上,翻翻书就能判了。
并且,照颜神佑的猜测:“男方现在肯定不肯认这事儿了!认了就得判刑,傻子才认!万一说是买卖人口呢?买良为贱虽然是不许的,可要是欠债又或者是其他,再或者是父母发卖的儿女,这等事,还真不好管。”官府一般管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这种所有权人自己卖妻儿的……官府还真不好管,也管不住。
这事儿难就难在判完了之后,陈大娘她爹,依旧是她爹,陈大娘她娘,还是她娘。按照礼法,父母对子女是有处份权的,到时候将人往家里一领,嘿嘿!福祸必然不会难料,陈大娘肯定要倒霉。哪怕她上告的是男方强娶,而不是她父母将她聘嫁。
这个结局肯定是颜神佑不愿意见到的。哪怕是姜氏这等思想十分正统之人,也说陈大娘可怜。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只要她爹娘心里转不过这个弯儿来,陈大娘就要倒霉。而看这情形,这对“心偏到身子外”的父母,绝不是刺史开导两句就会转过性子的人。
陈家父母的心思十分好猜,无非是只有儿子才是自家人,闺女迟早嫁人,算不得是自家人,然而又是自己生的,那就得为自己儿子服务一类。可是你看,这样的儿子未必孝顺,等老了儿子少这了,他们又要让不是自家人的女儿去养老。总是这是一个悖论。
陈大娘与当年告密的牛家小娘子还不一样,牛家小娘子那个,姜氏等人从礼法上是瞧她不起的。便是颜神佑,虽得其利,可是一想到这位奇人乃是为了心目中暗恋的对象而出卖父母,那点子同情心也就灰飞烟灭了。哪怕你说是为了百姓呢?总比为了荷尔蒙强吧?
然而孝道是不可违逆的,除非陈大娘不想混了。公然支持陈大娘也是不行的,除非颜肃之不想混了。别看判案看起来是陈大娘占理,单看案子来说,也未必没有人说陈大娘不懂事儿的。
山璞也犹豫道:“本来,她就应该听父母的。她父母是糊涂不慈,可她,也未免要背上一个不孝的讥讽了。虽说村夫村妇,不是十分讲究这些个,可有这等名声毕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