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  第126页

:“贤弟说得对,为了这一桩仇怨已经死了很多人了,实在不应该再牵扯旁人。”说着眼神一狠,“但是在走之前,我还要去处理了白世镜和马夫人为马副帮主报仇!”

云岚轻笑了一声,说道:“大哥,这个啊你就不用费心啦,刚才我放死耗子的时候在柜门上下了药,是挥发性的迷幻散,会扩大人心中的阴暗面,使人情绪激动,但自己又不容易察觉到。一旦他们二人靠近柜门肯定会吵起来的,说不定不用咱们动手他们就同归于尽了呢。”

乔峰不赞同的说道:“贤弟,我们应该把他们捉到丐帮大会上三堂会审,再由众长老商议处置的办法,你怎么能私下里处置呢?何况你一个小姑娘还是不要总接触毒药的好,手段实在不光彩。”

云岚撅起嘴道:“大哥你怎么说我?我可都是为了帮你啊!怎么处理不是处理呢,坏人得到他该得的教训就好啦,管什么手段光不光彩,又不能当饭吃。你看你在江湖上名声多好啊,可你的身世一旦爆出来,大家都会把你当敌人,维护名声的活太累了,还是随心所欲,保护自己不吃亏比较好。”

乔峰不知该怎么反驳云岚的话,这和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不一样,做人不是应该光明磊落吗?怎么能无声无息的给人下药,让人死了都不知道是被谁杀的?这不成了暗杀了吗?

但是想到自己如今的处境,也不知道师父教给他的道理是不是对的了,虽然三十年的观念不容易更改,但他还是接受了云岚的行事风格,反正云岚并没有主动去伤害无辜的人,有他跟着想必也出不了什么事,便放开了,转而和云岚商议起去少林寺的路线。

一路上云岚跟着乔峰处理了几次丐帮的事务,云岚觉得当帮主真不是人干的活,太麻烦了!于是就对乔峰说:“大哥,现在已经证实了你就是契丹人,虽说我们把信件处理了,但难免有一天别人又拿出个什么证据把这件事揭露出来,到时你的帮主之位恐怕保不住,还要被帮众讨伐,不如你提前让位吧。”

乔峰叹了口气,他也知道他不能再继续担任帮主之职了,但他入丐帮多年,付出了多少心血?哪里是说舍弃就能舍弃的!但契丹人的身份就像是埋在他身边的一颗炸弹,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来,与其到那时进退两难,倒不如早作打算。

便说道:“贤弟所虑甚是,只是丐帮大会月底就要在杏子林举行,眼下丐帮并没有能力出众之人,冒然让位恐怕到时会出乱子,还是待我处理完此事,再培养一名接班人传位于他。”

云岚连忙说道:“大哥,你可别培养什么接班人,这么多年都没有特别出众的,哪里是你说培养就能培养出来的啊?你还是选几个对丐帮忠心的长老,将打狗棒传给他们,让他们互相监督互相制衡,他们自然会选出优秀的人来接掌丐帮的。”

乔峰将拴在树上,一边往河边走去,一边说道:“这怎么行?丐帮人多势众,若是领头人能力不够,如何能护得众兄弟周全?”

云岚无奈的道:“大哥,我知道你是真心为丐帮着想,但正因为如此,你才应该赶紧和丐帮划清关系,现在慕容博在江湖中挑起争端,你爹想必也会出手报仇,你的身世也不知道瞒不瞒得住,万一爆了出来,你还继续担任帮主,别人会不会怀疑丐帮投向了辽国?”

乔峰神情一变,正洗脸的手停了下来,皱起了眉头,云岚蹲在一边继续劝道:“大哥,到时候丐帮说不定为了避嫌还会反咬你一口呢!虽然我说的有些夸张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你若是放心不下丐帮,让位之后我们还可以在暗中帮助他们不是么?所以你完全没必要这么纠结的。”

乔峰还是有些犹豫,说他要考虑考虑。云岚也知道丐帮帮主易主是件大事,想必江湖上各门各派都会关注,有很多事都要考虑到,心急也没有办法,乔峰毕竟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做不出不负责任的事情,便转身去收拾干柴准备烤肉了。

赶了几天路,终于到了少室山,乔峰先是带云岚去看望他的养父母,乔三槐夫妇见到久未归家的儿子很是高兴,知道云岚是乔峰的结拜兄弟之后对她也十分热情。两人在山下住了两天,乔峰问清了自己确实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最后一丝可能是宋人的希望也破灭了。好在事先有了心理准备,倒没有多么难过。

到了少林寺,云岚给乔峰易了容之后,二人趁夜潜入了藏经阁守株待兔。等到天微微透亮也没见着人影,云岚倒是发现了那个扫地僧就在藏经阁后院,便让乔峰先回去,乔峰不太放心留云岚一个人在少林寺,但云岚坚持,他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回住处焦急得等着。

云岚避开人从空间取了一套衣服换上,到后院故意弄出点特别的声响引扫地僧来追她。扫地僧听到声音后察觉到有一丝和无量玉^洞里相似的气息,急忙追了上去,一直追到后山里一处山洞才看到背对着他的云岚。
92第 92 章
  阿平今年刚满十三岁,换了在穷人家,这个年纪是可以嫁人换彩礼贴补家用的时候了,但阿平的运气实在太不好,就在一个月前,连续下了许久的暴雨,以至于湘水泛滥成灾,沿岸人家十室九空,农田被淹,平民连唯一的生计来源都被断绝,虽然还没有到人吃人的境地,可已经有不少人迫于生计,不得不来到长沙自卖为奴婢。

阿平一家就是其中之一,她的父亲为了让自己和阿平的弟弟有一口饭吃,打算到奴市发卖阿平与阿平的母亲。

所谓奴市,就是将奴婢集中到一起,与牛马一道买卖,因为资源集中,所以经常会有达官贵人到奴市挑选,但是进奴市是需要交钱的,阿平的父亲舍不得出那份钱,所以就只是四下寻找关系,想要让人将阿平母女买走。

阿平的母亲虽然因为营养不良而瘦骨嶙峋,可总归还有几分姿色,身体也健康,三天前终于被人以三千钱的价格买走了。据说买人的也是奴贩,他还要把阿平的母亲带到大户人家那里再发卖一次的,这样可以赚更高的价格,其实阿平的父亲一开始打的也是这个主意,奈何他们这种穷苦人家可没有什么门路能跟达官贵人打交道,所以只好贱卖了。

现在就剩阿平还没能被卖掉,阿平的父亲眼看没有办法,只能把她带到奴市去,忍痛交了一千钱,然后让阿平在奴市里如同货物一般任人挑拣。

不过几天下来,阿平往往乏人问津,这并不仅仅因为她长得难看,皮肤黝黑,连头发也枯黄枯黄,更重要的是她实在是太瘦小了,就算想买回去作为干粗活的奴婢,也要担心她会不会熬不过三天就死了。

阿平并不十分怨恨自己的父亲,因为她知道她的阿父也是走投无路了才会这么做,毕竟他背后还背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再没有口粮,不说小弟要饿死,他们全家谁也活不下去,现在虽然再也看不到阿母了,但起码还能留个念想,觉得阿母说不定会过得更好。

对于自己,她也并不是不担心的,即使知道当奴婢已经是未来的命运,但她仍然会忍不住暗暗期盼将来把自己买走的,是一个和蔼,好说话的人。

今日似乎与昨日没有两样,在阿平跟前停驻脚步的人仍旧很少,来奴市逛的大部分都是奴贩,当然也也不排除一些贵人兴之所至,跑到这里来看热闹。

阿平从刚才开始,眼睛就一直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对年轻男女。

以她贫乏的词汇,实在没法形容,但就觉得那两个人身上没有一处是不好看的,衣裳虽然谈不上色泽艳丽,可是穿在那两个人身上,就怎么都觉得合适。

阿平羡慕地看着年轻女子那一头乌黑乌黑的头发,它被挽起来别在脑后,长长的流苏垂了下来,随着那女子走动的步伐一晃一晃,简直好看到了极点。

奴市是一个不算十分太平的地方,也有许多人像阿平一样注意上那一对男女,却碍于跟在他们后面两名身材高大结实的随从而不敢妄动,就连那个年轻男人,腰上也是配着剑的,虽然长相很文雅,又不像文人那般柔弱,看上去应该也是会武的。

求求你们看中我,把我买下罢!

阿平在心里不停地呐喊着,眼睛热切地盯着由远及近走过来的两个人。

在她看来,那一对男女,自然要比到处都是的奴贩顺眼多了,既然都是要被卖的,当然希望能卖得更好一些。

但阿平眼底的光芒很快熄灭下去,因为她发现不仅是自己,周围许多即将被发卖的奴婢也都在看着两个人,从脸上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了,他们的想法是和自己完全一样的。

阿平知道,她的资质就算放在一堆奴婢里也不出众,那些贵人是很难看得上她的,她有些绝望了,虽然目光还盯着那对男女不放,但眼神已经从期盼变成了灰心丧气。

那对年轻男女走到跟前,看着与阿平一起关在栅栏里的一群奴婢,指着阿平旁边一个少女问:“此人何名?”

阿平认得这个少女,这几天自己一直与她关在一起,她的长相是这批奴婢里面最漂亮的,如果没有意外,她肯定是最先会被买走的。

奴贩搓着手对贵人哈腰点头:“这些人都没有名字,贵人看中了谁,为她赐个名便是了!”

就在这个时候,阿平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忽然挤开旁边的奴婢,扑到栅栏边上,朝眼前这对男女道:“贵人,求求你们买了我罢,我很便宜的,只要三百钱!我会很听话的,我还会干活,什么活都会干!求求你们买了我罢!”

“贱人!”那奴贩怒极了,伸手就是一鞭子,不仅打在阿平身上,也连带打在其他奴婢身上,许多人痛得唉唉直叫。

“她说她只要三百钱?”少女问奴贩。

奴贩有点为难,阿平透露了他的低价,虽然他也不觉得阿平能卖出多少钱,但三百钱也实在是太少了。

“是这样的,贵人,她是她阿父放在这里寄卖的,回头我还得给她阿父分一些的,若是你大发慈悲能多给一些,就当是做善事了,他们家原是有四口人,如今阿平与她阿母都被发卖了,就剩下她阿父和她小弟。”奴贩指着站在栅栏旁边一脸着急,生怕阿平卖不出去的老者道,那老者身后还背着一个吮着手指头酣睡的孩童。

刘桢原是根本没有打算买下阿平的,这奴市里的奴婢人人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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