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流程,拿到了区卫计委的审批。
等血站拿到血液的那一刻,林愫的DNA就被老李不声不响拿来,和阿卡房间里发现的那一根头发配型。
“我拿到结果,一开始也很难相信,但是书明,你曾经是警察,你该懂得,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所谓巧合。”老李强自镇定,一点一点拿出证据来,试图说服宋书明。
“一次、两次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她的头发出发在案件现场,两位死者死于充满了灵异色彩的铜榆钱,而你我心知肚明,铜榆钱,她的麻布小袋中就有。”
“你扪心自问,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宋书明沉默,一声不吭。
老李知他此时犯了倔,愈发心急如焚,说:“昨天,刑侦已经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敬阿姨里的手机通话记录。”
“我已经问过张警官了,你知道,敬阿姨在临死之前,除了曾经打给过你,还打给过谁吗?”
宋书明眉头紧锁:“难道是林愫?”
老李摇头,说:“是阿卡。”
准确的说,并不是敬阿姨临死之前。而是阿卡临死之前,接听的最后一个电话,恰好来自于敬阿姨。
两人通话内容已不得而知,但电话持续了十多分钟。
阿卡在接完电话后不久,就遇害了。
“连续两个受害人被相似手法杀害,这就是连环凶手杀人案。而你心里分明清楚,连环凶手杀人,受害人之间的交集就是破案的重点。”
“连环杀手,必须要与受害两人之间都有交集,才能有机会接近并杀掉两人。受害者之间的相似或者共同点,就是他们遇害的关键之处。无论是两人常去同一家超市买菜也好,或是两人同住一条街,正是因为这样的共通点,才能合理解释凶手同时认识两人并起了杀心。”
“可是在这个案子里,阿卡是福建打工小伙,敬阿姨是老年丧女的西安大妈,两个人之间明明没有半点生活上的共通之处。”
“阿卡和敬阿姨之间,唯一的交集是谁?”老李问宋书明。
“只有两个人,你和林愫!”
“如果你没有作案时间,那作案的是谁?”
老李沉声说:“书明,敬阿姨打给了阿卡,阿卡不久之后就遇害了。敬阿姨临终之前,又曾经打过电话给你。”
“和两个受害人都相识的人,是林愫和你。而我们在破案现场,勘测到了林愫的DNA。书明,请你理解我,事情已经到了如今的地步,按流程,我不得不将林愫列为嫌疑人,通知了蓉城的警方,只待她露面,就将她拘捕押送北京协助调查。”
“林愫的本事,你我都清楚。我更担心的,是你的安危。”老李说。
“书明,你能不能怀疑一下,就算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好,林愫,会不会对你动手?”
宋书明一语不发,轻轻挂掉了电话。
老李说的每一句话,他其实都听明白了。
可是那每一句话连在一起,他又好像怎么努力去思索,都想得不是很清楚。
林愫就是林愫,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牵绊和真心,是他相濡以沫的恋人,是他以后的妻。
外人初见她,通常会觉得她冷心冷情,素着一张脸,没什么太大的表情。
可是相处久了才会知道她最是心软不过,一花一木都不忍伤害,嘴上冷言冷语,却生就一副热心肠。
林愫绝不会杀人。
和他一起来的,也的的确确就是林愫。
宋书明不会认错。
他们朝夕相处,心跳和呼吸都熟稔得好似同一个身体。何况林愫刚刚在酒店,还曾使出黄纸符,叠出纸鹤来。会这样术法的人,又能有几个?
这就是她,她不会害我。宋书明模模糊糊地想,脑中思绪虽未捋清,手上动作却一直不停。
他偷溜进詹台的房间,是为了打开箱子查验。现在时间紧迫,宋书明再不敢耽搁,慢慢拉开箱子的拉链。
箱子里面空空如荡荡,只有几件换洗衣服,果然如林愫所言,还放了一件黄符褂。衣服下面压了一些零零散散的法器,有上次在敦煌时曾经见过的明火小鼎、一把桃木短剑,还有一只白骨梨埙。
宋书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几件法器和黄符褂一股脑都揣在怀里,又扣上了箱子,转身出了房门。
他渐渐已从方才的震惊之中转过神来。
宋书明心知老李的判断必然不对,林愫绝无可能是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但是他手中却无丝毫证据,能够说服老李,林愫是被栽赃嫁祸的。
他和林愫,曾经帮过老李营救佑乔,老李相比其他人,已经算是对林愫极有好感了。就连对林愫为人如此熟悉的老李都被这严缜的证据链带偏了节奏,那极有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伪造了一连串压根不容人反驳的巧合。
目的,就是要把杀人的罪名栽赃嫁祸在林愫的身上。
宋书明草草收拾了包裹,趁着夜色,从青旅后门溜了出去。
他挂了老李电话之后,老李必会通知蓉城警方。
宋书明需要赶在警方找到林愫之前,率先找到她。
宋书明沿着青旅前面的巷子一直朝前走,等在林愫回来必经的路口,戴上帽子,将面孔隐藏在墙壁的阴影之下。
无论真相是什么,他要和她一起面对。
可是林愫,再也没有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的吧,章章都很跌宕起伏~
还有一更。
☆、矛盾
林愫出门的时候已经九点多, 锦里小吃街晚上十点商铺就关门,她紧了紧身上外套, 迎风大步朝前走。
沿着锦里古街往里, 一路美食遍地。林愫一边逛,一边馋得流口水,钵钵鸡叶儿耙吃个不停, 还打包了一碗凉粉一碗荞面给宋书明带回去。
她和宋书明住的青年旅社,闹中取静,离小吃街还有一段几百米的距离,要接连穿过几个暗黑的小巷。
成都治安尚好,兼之又还算是旅游城市的闹市区, 林愫一路往回走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安全,她腕上带着引魂铃, 遇上鬼魅妖邪就好比遇上老友, 更是挺直胸膛往回走。
林愫穿过第一条小巷,巷口路灯昏黄,将地面上人的影子拉的长而又长。林愫方才吃得很饱,心情难得轻松, 走着走着干脆小跑起来,一蹦一跳, 像是追踩着自己的影子。
原本冷寂黑暗的小巷里, 突然传出一声极低极轻的嗤笑,像有人被林愫活泼的动作逗笑了一般。
那声音小而短促,飘散在冬夜的寒风中几不可闻, 可林愫自来不同常人,耳力极佳,立刻察觉到身后有人悄声跟随。
林愫不见惊慌,轻轻伸手撸起手腕上的袖子,露出金光闪闪的引魂铃,左手捏诀,手腕轻轻抖动,叮咚清脆的铃音在暗寂之中格外突兀,像是有回声一样,绵延不绝。
林愫脚步不停,仍在朝前走去,一路走到巷尾转弯,眼角余光特意朝身后瞥去。
黑暗之中,什么都没有。
林愫心下一沉。
她方才捏诀,用引魂铃向背后试探,如果身后那人是鬼怪邪魅,在引魂铃之下,多少应该显现出些原形才是。
可是林愫回头望去那一眼,巷子之中却分明空无一人。
所以,跟在她身后的,并不是鬼魅。
而是人。
林愫这才真的恐惧起来。
这些年经历过的种种风波事故,遇到的鬼魅精怪往往有情有义,遇到的人,却不知看过多少次黑肠烂肚。
她林愫再有一身降妖除魔的本事,要是真在这黑破巷子里面,遇到一个简单粗暴上来就动手的彪形大汉,那才真叫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林愫心中暗悔,早知道应该叫宋书明陪她一起来,说到底还是女孩子,总这么托大,夜路走多了,难免有一次真的会遇到危险。
林愫不敢惊动身后那人,动作极慢,拿出口袋里的手机,半遮着脸,半摸索着将号码拨出,打给了宋书明。
嘟嘟嘟嘟,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周围一边安静,忙音的提示声在黑暗中显得尤其响亮。
林愫手中冷汗潺潺,也不知一直跟踪她的那人是不是听到了她打电话的声音,是不是发觉了,她的求救电话压根就没有打出去!
此时再打110也难,林愫在明,跟踪她的那人却在暗。此时摸不清对方动向,若是冒然报警倒怕激怒了他,惹来更狠的报复。
林愫心跳如擂鼓,在胸膛里咚咚作响,只能强自镇定,加快步伐朝前走,眼角余光扫向身后。
不远处,倒真像有一个人在渐渐跟上。
一个男子,身材削瘦,麻杆一样,穿着黑色的薄羽绒服,头上兜帽罩得严严实实,面容隐藏在黑暗之中看不分明。
林愫咬牙,越走越快,几乎已是在小跑了。她此时身边防身利器只有麻布小袋中的金刚杵。
林愫暗暗伸手进去,左手攥一把糯米,打算情急之下洒向歹人面门混淆视线拖延时间,右手紧紧将金刚杵攥在掌心,悄悄藏在外套下面,迫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尽力拖延了。
她越跑越快,已经跑完了第二条巷子,眼看就要拐弯。身后那人却突然之间加快了步伐,飞奔朝她跑来。林愫尖叫一声,加快步伐做出崩溃逃命的样子,右手却用了十足十的劲头,狠狠发力,准备那人跑近就将金刚杵对准下身戳去。
那男子确实速度极快,还不待巷尾就已经追上林愫。林愫把心一横,尖叫着后靠在墙壁上向地下蹲去,右手却已准备好,正待他靠近就发力。
男子一愣,像是没意识到林愫会蹲下,慢下脚步,朝林愫一步步靠近。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差不多一臂距离的时候,猛地从地上窜了起来,举起金刚杵对准那男子下身直直戳去,冲力极猛。
那男子明显一惊,反应却快如闪电,在林愫发力冲来的时候,灵巧一转,侧身躲过,又从后背伸臂向前,牢牢将林愫箍在怀中,右手紧紧握住她的手腕。
林愫心下一片绝望,左手腕抬起正准备摇动引魂铃与他玉石俱焚,却见那男子仿佛预料到她动作一样,一把握住她的左手腕,让她彻底失了反抗的能力。
“别动!”那男子沉声开口。
林愫听到这声音,如遭雷击,连忙转过头,认真端详那人的脸。
那人冲她微微一笑,说:“是我。”
个头高了,力气大了,声音粗哑了许多,脸庞也黑瘦,一头乱发,像是多日不曾打理。
可是眉眼清秀,笑容熟悉又俏皮。
林愫方才紧绷的心情霎时松懈下来,眼泪几乎落下,说:“詹台。”
正是詹台!
这几年他漂泊在外,沧桑成熟了许多。可样貌依稀如旧清秀,正是林愫和宋书明此番来寻找的詹台。
林愫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