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让有此顿悟,凌青菀松了口气。
所以,凌青菀建议他自己闯分功业,不愿意念书就习武。
他同意去习武了。
因为安檐是武官,将来安置凌青桐很容易。凌青桐活了一辈子,安享晚年,心态很老,惰性比孩子强多了,让他真的去钻营,他懒得弄,唯有依仗安檐。
因为活得久了,凌青桐也没有少年人的自傲,觉得依靠别人丢脸,他反正随缘,自己舒坦就行。
整个二月,时间过得很慢。
凌青菀头一回觉得光阴慢腾腾的,急死人。
在这个慢悠悠的光阴中,凌青菀见到了卢珞的孩子和妻子。
凌青菀从前和这位大嫂敬而远之,没什么感情,如今再见,亦是同样。
倒是卢珞的女儿,越长越漂亮。
卢珞比卢玉大十岁,卢玉又比凌青菀大四岁。所以卢珞的长女今年八岁了,活泼可爱。
“她是元娘。”卢珞告诉凌青菀。
卢珞是同辈兄弟中最大的,所以他的女儿也是同辈中的嫡长女。
家里叫她元娘。
她教会凌青桐放下往事,正是因为她自己也放下了。
凌青菀愣了愣。
王家已经败了,在西北却是死而不僵,照样威风;卢氏渐渐衰落。子弟们无法替补,唯有走后族这条路。
哪怕选不上皇后,卢家也会送女儿进宫为妃的。
“婶祖母看中了元娘?”凌青菀问。
卢珞不置可否。
“哥哥愿意吗?”凌青菀又问。
卢珞立马摇摇头,没有半分犹豫:“我已经搭了两个妹妹在宫里。难道还要让我女儿重蹈覆辙?只是,我也是卢家的人。婶祖母的手段你也知道,我怕挡不住他们。假如安宰相能帮我一把......”
他希望安肃可以帮忙,拒绝和卢氏联姻。
凌青菀听了,微微颔首:“我去告诉我姨父。这件事我帮你挡住!”
顿了顿,她又问卢珞,“大嫂和元娘呢。她们是如何打算?”
凌青菀不知道卢珞的妻子是否愿意。
儿女亲事,不是一个人做主。
卢珞犹豫了下。说:“她是内宅妇人,不懂什么!”
他不打算告诉妻子。
没有希望,就没有盼头。
这条富贵路,一步一血痕。
卢家是经历过富贵的,就像老树,曾经枝繁叶茂、花开绚丽,如今百年之后还是干枯落寞,也是顺势而下。
已经在走下坡路,搭多少女儿进去也无益,不可能逆天改命。
“跟大嫂说一说吧。”凌青菀临走的时候,对卢珞道,“这毕竟也是她的女儿,我不能替你们做主。”
卢珞点点头。
他沉吟片刻,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妻子。
卢太太顿时面如人色,惨白一张脸对卢珞说:“我养这个女儿,吃了多少苦头你是晓得的。她天真可爱,送到那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去,半人不鬼的活着,还不如先一刀杀了我!”
卢珞就把妻子的这个意思,告诉了凌青菀。
凌青菀听罢,起身去找了安檐。
安檐听了,微微一笑,对凌青菀说:“皇后一事,无需忧心太多......”
“怎么,已经定下了吗?”凌青菀问。
朝政全在安氏父子手里,所以选哪族作为后族,也是全凭安氏父子做主。
安檐觉得,朝臣对他和他父亲多有不服气,所以选后未定,巴结他们的望族就很多,能利用的势力也就越多。
凌青菀想到,安檐以后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掌控朝堂几十年,不是偶然和机遇的,而是他的睿智。
她轻轻握住了安檐的手。
她得到了安檐的话,转身去告诉她哥哥卢珞:“已经说妥了,元娘没事,不过,你们也该早点给她定亲,以防有变。”
卢珞大喜。
卢珞的妻子听说了,非常高兴,特意到凌家感激凌青菀。而后,她和凌青菀慢慢熟悉起来,凌青菀觉得她嫂子也没有那么冷漠,两人的关系反而比从前好。
转眼间就到了三月。
凌青菀和安檐的婚礼,终于如约而至,没有再波折。凌青菀紧绷着的心,也慢慢放松了。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生出几分待嫁的忐忑来。
***(未完待续)
...
第249章 备嫁
三月初二,子夜下了场桃花雪,薄薄的白白的,落在凌青菀的窗台上。
等凌青菀醒来,日头已经爬到了树梢,放出红灿灿的光线。窗棂上已经贴了大红的喜字,家里处处张灯结彩。
陈七娘一早就来了:“快起来,今天催妆礼要到了。”
她满面笑容,喜气洋洋的。
她要帮凌青菀梳头。
祁州的风俗,姑娘出嫁的前三天,都要嫂子和姊妹陪着睡,长嫂要每日替姑娘梳头挽发。
京里没有这个习俗。
不过,陈七娘说了,景氏仍赞同陈七娘用祁州的风俗。
所以,陈七娘一大清早就来给凌青菀梳头。
“怎么还这样冷吗?”凌青菀推开了窗棂,一股子寒气扑面而来,庭院薄薄的一层桃花雪,在朝阳里融化。
春雪化得很快,慢慢变得稀薄。
“今年是比往年冷些。”陈七娘笑道,“不过,这场雪过后,就该暖了。”
“真的吗?”
“真的,我院子里的桃树,昨日开了花。”陈七娘笃定说,“只要桃花一开,冷的日子就算过去了。”
她颇有生活经验的样子。
凌青菀笑起来。
陈七娘帮她梳妆,然后不知怎的,手指在她脸上滑了几下。
“怎么了?”
“你怎么白得这样,没什么气血。”陈七娘说,“苍白苍白的。”
凌青菀除了肌肤长得像卢玉,已经没有其他的变化了。她瘦了,下巴就比较尖。像卢玉;再胖一点,下巴重新圆润,像凌青菀。
所以,基本上是没有变化的。
凌青菀立马俯身去找胭脂,说:“那胭脂擦得厚一点,这样是不是好些?”
陈七娘笑了笑,
她看了几眼凌青菀的胭脂。都是些普通货色。因为凌青菀装扮的时候不多。不太讲究这些东西。
陈七娘喊了自己的丫鬟,让她去拿几盒陈七娘的胭脂过来。
陈七娘用的胭脂,粉底细腻。颜色鲜艳柔嫩,抹上去特别自然。
“这个不错。”凌青菀有点惊喜。
陈七娘就笑了下。
这是京里最著名的胭脂铺子卖的,一盒五十两银子,价格非常昂贵。
陈七娘有钱。又特别喜欢这些昂贵的胭脂,所以买了很多。可是她怕她婆婆念叨。平素很少拿出来。
“你喜欢就送你了。”陈七娘大方说。
蕊娘这个时候已经起床了。
陈七娘干脆帮蕊娘一起梳头。
梳好了头,陈七娘发现蕊娘肌肤嫩白,长得一团喜气,很像个散财童子。就拿着胭脂往她眉心点朱砂痣。
如此一看,竟有几分像庙里散财童子的模样,凌青菀瞧见了。笑得东倒西歪。
到了巳初,安家的催妆礼送到了凌家。
催妆礼是有定制的。无非就是冠帔花粉之类的东西。
看完之后,凌家的答礼,凌青菀也一一过目:“有金银双胜御、罗花璞头、绿袍、靴笏等。”
她似乎什么都要看,什么都感兴趣。
景氏等人就笑她:“没见过你这么不矜持的姑娘!”
凌青菀不以为意。她就是不够矜持,她的喜悦也不加掩饰。
催妆礼送了,婚事正式拉开了序幕,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婚礼都要正常进行。
凌青菀觉得这天,也没有那么冷了,反而凉滋滋的,舒爽宜人。
上午的时候,莲生照样去看石庭。
一个时辰之后,莲生回来了,脸色却不太好看。她对凌青菀说:“主人,那个越王爷又去了,送了好些补品,还让石公子搬到他府上去住,石公子很生气。”
凌青菀也脸色微敛。
说起来,越王对石庭是有一番情意的。
越王知道石庭生病,非要去探望。他从前爱慕石庭的好容貌,死缠烂打的,石庭烦死了他,恨不能一刀将其捅死。
他要探病,石庭忍了再忍,想到自己现在这幅样子,也许能吓吓越王,就让他进去了。
不成想,越王没有吓到,反而更殷勤,想给石庭治病!
越王心疼死了,都快对着石庭哭出来,石庭恶心得隔夜饭都差点吐了。
石庭气得要死,甚至让安檐帮他杀了越王。
安檐却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他一个落魄王爷,从前还想争皇位,我满手都是他的把柄,随便寻个借口就能杀他!”石庭说。
“官家很器重他,整日把他叫到宫里,还授予他刑部郎中的官职。不知是官家自己的主意,还是纪王教的,官家大概是保全越王,以备后手。”安檐说,“朝事未定,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和官家兄弟拼得鱼死网破的好。”
官家知道,孝宗朝政无能,给他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现在朝政把持在安氏父子手里,将来要对付安氏父子,那是一场硬仗。
所以能拉拢的人,官家都在拉拢,而且行事小心翼翼。
越王到底姓赵,并非纨绔,而且韬光养晦,颇有才能,所以官家极力提拔他,希望将来他可以成为自己的利器。
就这一点,安檐挺欣赏官家的。他小小年纪,倒是雄心壮志。
这个时候,安檐不想触怒官家,让官家尝点甜头,甚至让他为此洋洋得意。
骄傲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