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孩童戏耍玩闹,妇女喊自家孩子回去吃饭,打水的,下工回家的,聊天打招呼的,各种气息混合在一起,令这座且末城成为沙漠边上的传奇。
那些亡命之徒喜欢往这里跑,也就不难理解了——虽然此处没有中原腹地繁华,但该有的基本都有,天高皇帝远,还有花钱也买不到的自由,甚至在这里杀人,也未必需要偿命,对那些心中没有黑白界限的人而言,且末正是他们心目中的向往之地。
但眼下,奇怪的是,这间杨记客栈虽然身处如此热闹的街区,望进去却有些冷静,一楼大堂也没坐满。
客栈伙计看见门口有人停步,早就迎出来,热情地将他们往里头带。
乔仙拽着向导的手臂将他一并拖进来。
“几位郎君娘子,快往里边请,我们这还有几间上房,您几位需要几间?这会儿天色还早,一路赶过来也累了吧,要不要再来点酒菜?”伙计询问道。
乔仙点点头,转身去订菜订房了。
向导如坐针毡,一见制住自己的乔仙离开,立马转身就想溜,结果刚要起身,就听见耳旁咻的一下,他的裤子已经被一根筷子牢牢钉在地上,再往左半寸,就是他的腿了。
再抬头望去,居然是作汉人妇女装束,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金莲。
金莲:“你想去哪?”
向导:……
他登时吓出一身冷汗,哪里想得到这几个人里,居然连女人都如此厉害。
凭他们的本事,为什么不去天福客栈祸害别人,还非闹着要离开?
“没没没去哪!”向导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小人就是觉得腿有点麻,想动一动!”
崔不去:“你刚才说这里邪门,为何?”
向导抹了把汗,终于彻底熄了跑路的心思,一五一十对他们说起缘故。
客栈邪门,是因为闹鬼。
要说这里人来人往,很多人住一两晚就走,有个地方歇脚就不错了,闹不闹鬼,实在关系不大。
但现在,这里不能说没客人,大厅里的座位也坐了四五成,不过比起别的客栈,甚至是他们刚刚去过的天福客栈,那种客似云来,宾客满堂的景象,那就差得有点远了。
而且崔不去环顾四周,发现在座的大都是与他们一样,头一回过来的客商,脸上有着掩不住的好奇。
那种经年累月经常在这条路上跑商的老油条,是不会选这里住的。
真正说起来,这客栈闹鬼,还是一年前的事情。
具体多久,向导也记不清,只记得最开始的一件事,是发生在客栈后面的一口井里。
一名在客栈里投宿的人,当晚大醉未归,隔天就失踪了,他的同伴遍寻不至,当时朝廷还没派县令过来,他们没处报官,只当他醉酒失足落水,不了了之。
之后投宿在这里的人,经常会在大半夜听见隐隐约约的呼救声,有大胆的好事者循着声音去找,发现呼救声就来自客栈后面的枯井下面,后来事情闹大了,客栈东家不得已,找人将枯井上的石头搬开,又让人下去,还真找到了那个失踪者的尸体。
在那之后,客栈闹鬼的传闻就传开了,有人说是同伴劫财害命之后,将他丢入井中,他死不瞑目,化为冤魂求救,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找到这具尸体的半个月后,又有一个住在这里的客人,去寻欢作乐,结果中途马上风发作,死在妓子的肚皮上。
还有一个人,仅仅因为在这里吃过饭,回头去澡堂泡澡时,居然活生生被淹死。
第四个短命鬼,则是酗酒过度,在城中一间乐坊里猝死的。
听到这里,金莲就忍不住道:“第一个与第二个也就罢了,第三个与第四个,也太牵强了吧!”
向导神神秘秘道:“一点也不牵强!那第四个人喝的酒,正是从这里买的!”
金莲一脸无语。
向导还在继续说:“虽说这城里每日斗殴,出过的人命官司也不少,但这客栈是真的邪门,据说每天晚上过了子时,住在这里的人都能听见有人在喊冤,说自己死得很惨。而且据说,只要在这里住过,就算没出事,回头买卖也会赔本,轻则损失过半,重则倾家荡产,您说邪不邪门?”
与伙计说好房间与酒菜,折返回来的乔仙正好听见后半段,就道:“你怎么知道人家赔本?你跟着过去亲眼看见的?”
向导理所当然道:“人人都这么说啊,那还有假?”
崔不去与凤霄对视一眼,都觉得这传闻里以讹传讹的成分更多一些。
不过做生意最怕赔本,更何况是千里迢迢从中原西去,一般商队来回一趟就得三五个月,去得更远的,更是不止,别说倾家荡产了,只怕赔上一小点都能心疼得要命,宁可睡一晚马厩将就一下,或者在天福客栈丢点小钱,也好过在这里沾了晦气。
向导见他们一脸不以为然,也就不再多言,反正撞鬼晦气的又不是他,他打定主意不肯吃喝这里的东西,连坐下来都十分警惕,总觉得周身不自在。
乔仙直接把银钱扔给他,告知他这趟差事已经完成,可以走了。
向导也不停留,点头哈腰接过钱,忙不迭起身离开。
说话间,伙计端着酒菜上来。
菜色自然比不上京城精致,连对比六工城,都稍有逊色,但好在还算热气腾腾,乔仙拿起一个馒头就准备下嘴,却看见凤霄看着盛稀粥的碗一脸嫌弃。
“这里就没有更干净的碗吗?”
乔仙忍不住讽刺道:“难道出门在外,你还想摆你的派头吗?”
凤霄却不理她,拉着崔不去的袖子开始撒娇:“郎主,妾想要个新碗,您给妾买了好不好?”
崔不去面无表情,端起碗喝了一口:“没有,爱喝不喝。”
凤霄委屈道:“妾知道您为了想纳妾的事情,还在生妾的气,可我这不是为了您的身子着想吗?您说您都这么虚了,连我都满足不了,还想娶小的,这要是英年早逝,妾可怎么办才好?”
他的声量不大不小,正好让隔壁桌的客人听见,引来对方的频频注目,再一看这夫妻二人,一个面带病容,一个面若桃花,不由恍然,自以为悟到了真相。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原来这女子看着才二十多岁,也饥渴得很啊!
乔仙牙痒痒,忍不住挽起袖子就想揍人,被崔不去看了一眼,只好又将袖子默默放下。
大庭广众之下殴打兄弟的妻子,这怎么都说不过去,他们是路过投宿的,不是来高调生事的。
正因为如此,凤霄越发有恃无恐。
他挨着崔不去蹭了蹭,故作小声道:“郎主,妾知道您想要,但妾这两日癸水来了,再缓两日,定让你要个够,好不好?”
砰的一下!
崔不去将碗重重放在桌上,对乔仙道:“去,给他买个新碗。”
凤霄:“还要一双筷子,一只汤匙,出门在外随意点,要杨木或竹制的便罢了。”
乔仙:……
第43章
新碗买来,凤霄终于消停了。
为免对方借故发难,乔仙不单把筷子和汤匙一并买了,顺道还带回一捆麻绳。
她将麻绳丢到凤霄脚下。
凤霄懒洋洋道:“作甚?让我上吊?抱歉了,像我这样举世无双风华之人,老天爷是不会允许我死的。”
乔仙冷冷道:“你不是好洁么,客栈的被褥经年不换,都是谁来了谁就睡,你也不必与叶兄同寝了,这根麻绳系在房间两侧,你就躺在麻绳上睡觉吧,最是干净了。”
四人既是以夫妻身份出行,凤霄与崔不去自然是同宿一间。
乔仙言下之意,是让凤霄去睡麻绳,崔不去就可以有个清净了。
崔不去低头咬了一口羊肉烧饼,心说乔仙还是太年轻了,以为这种小花招就能拿住姓凤的,他要有一刻不折腾那都不叫凤霄了。
这羊肉里不知放了什么香料,肉质既嫩,又将膻味驱除,夹在肉馍里一口面一口肉,面香与肉香在口腔里交杂充溢,顿时就抚慰了长途跋涉啃干粮的心。
果不其然,凤霄一听乔仙的话,就笑道:“你说得对,方才我就去问过了,这客栈加钱的话就能换一床干净的被褥。”
乔仙冷笑:“你这败家女子,不但不会给家里郎主省钱,还成日想着将钱往外搬!”
凤霄不必与她打嘴仗,直接转身捏住崔不去的衣角,拉长了调子:“郎主,您看——”
“加,换。”崔不去干脆利落,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发作。
乔仙:……
这一回合,乔仙暂告下风。
用过饭之后,四人各自回房,三名车夫也被安排在下房。
以左月局或解剑府的财力,自然不是缺这点钱,只不过出门在外,凡事低调为主,他们若是将三名车夫也安排在上房住,只怕明日打劫的就要上门了。
这里的上房没法跟京城的比,不过也还算宽敞,伙计拿了钱,很快抱着崭新的被褥枕头来置换,那新被子想必是白天刚晒过,还残留股日光的味道,崔不去一沾上去就睡着了。
崔不去与其他会武的三人没法比,甚至不如经常出门赶车的车夫,他不仅多病,有时还需要忍受病发的痛苦,像这样长途跋涉的旅程,要不是一路上拿药当饭吃,他是绝对撑不到现在的。
饶是如此,崔不去中途也没少生病,一上车基本都是昏昏沉沉,但他的思维又敏捷得近乎可怕,哪怕刚醒过来,只要乔仙询问,他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出答案。
凤霄素来以气崔不去,将对方惹怒,看对方吃瘪为乐,但他却从来没有用病痛来嘲笑对方,因为凤霄很清楚,疾病对于崔不去来说,仅仅是附着在身体上的表相,而不是他的弱点。
反倒在很多时候,崔不去会利用自己的身体状态,来降低敌人的警惕心,之前在秋山别院,凤霄对他下了奈何香之后,的确也觉得此人尽在掌握,不知不觉就放松了警戒。当然,凤霄心里明白,但嘴上是绝不会承认的。
崔不去这一觉睡过去就人事不省,直到乔仙敲了几下门之后无人应答,推门入内叫醒他,他才睁开眼睛,满脸的倦意残留。
“您方才只吃了饼子,我怕您噎得慌,带了热汤过来。”
崔不去一闻就知道这是羊骨熬的汤,上面的油沫已经被拨走了,干干净净,还加了点葱花。
乔仙左右四顾:“凤霄呢?”
崔不去慢慢喝汤:“左月局在这里有据点,解剑府自然也有。”
凤霄不像崔不去,还有乔仙同行,像这种与密谈联络的事情,他只能亲自出马。
“打听到什么了?”崔不去问道。
乔仙道:“这客栈的名声的确不好,不过照我看来,那几个死者与此地牵扯上,纯粹是无知愚民的穿凿附会,只是做买卖的忌讳多,加油添醋,越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