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第24页

人都劝她女儿走了,尽管她也知道女儿再也回不来了。可她就是放不下,明明中午还好好的孩子,怎么能说不在就不在了呢。
  丈夫去世后,女儿就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亮点,她那么聪明,次次考第一,又懂事又孝顺,她吃完饭总喜欢和她一起刷碗,女儿常常拉着她粗糙的手说,等她长大了,赚钱了,就给她买最贵、最好的洗碗机。
  可是那天以后,这些画面便统统都没了。
  林寥的离去让她的世界迅速灰暗,时间越长越走不出来,她做了很多事情去忘掉伤痛,可总能在因为某一个微小的瞬间哭崩。别人家的孩子放学了,她的孩子没回来;商场里上了好多好看的新衣裳,她买了不知给谁;好吃的苹果到季了,身边却在没有人缠着她买水果吃。
  就是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诅咒一样,永远好不了。
  “妈妈。”林寥嘴巴一憋,泪水在眼眶中转了转,就坠了下来。
  换来了妇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她就这么拉着林寥的胳膊,整个人都瘫坐在地板上,泪水沿着两侧的脸颊不住地流,在她的脸上交织成网,“你怎么才回家。”
  她日日夜夜,等了她这么多年,等的头发白了,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
  林寥还是十几岁的模样,生命的静止让她无法长大,毛不思虽能让她不再是个影子,而是真真正正地出现在妇人面前,可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
  林寥没法穿人间的衣服,那些重量会压的她喘不过气来。没法吃人间的食物,那些于她而言,就如同让活人吃香吞蜡。
  毛不思偏过头去,不再看母女二人的团聚,她想,自己的这个举动,如果让老毛知道,又免不了一顿骂吧。
  老毛常常告诫她,作为驱鬼师一定不能心软,要快刀斩乱麻的切断它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过多的怜悯,只会让它生出再搏一把的念头。可她就是不忍心啊,林寥才十三岁,在这么美好的年纪无辜的死去,她只是想在收魂前完成她最后的心愿而已。
  手机安静的躺在口袋里,马明义那边还没有动静。
  “老板,东西我给您寄到哪里?”马明义要的那款钢笔型号三年前就已经停产了,还是林秘书亲自给品牌打电话,才从本厂的仓库里找到几只。林秘书开着车,等了许久对方也没吭声,“老板?”
  “你觉得我现在急是不急。”马明义突然开口。
  这又是什么意思?林秘书是马明义回国后才招来给他当秘书的,磨合期并不长,再加上马明义跟他的几个表兄弟还有些不同,不是个过分专注事业的主,向来讲究不功不过,导致他这个做秘书的多少有些吃不准他的心思,但马明义在两个小时内连给他挂了四个电话,应该是挺急切的吧。
  “急。”林秘书过了遍脑子。
  “我都这么着急了,你作为我的秘书,该怎么办?”
  “给您……送过去?”
  “下午之前我要看到它。”马明义看了眼手表,然后打着哈欠按下挂断。
  空留下开车的林秘书风中凌乱,马家这对姐弟,真是一个比着一个折腾。苏尾岛的案子过去还没多久,马明义前脚启动公司报警系统,把高层吓了个半死,后脚就拍拍屁股跑到烟城潇洒。二十六中资助的提案还没走完流程,又开始心血来潮的要停产的钢笔。
  至于马明丽,就更神奇了,好好地三代白富美不当,成日里研究五行八卦,也不知到底研究出什么东西。
  林秘书心中不停叹气,只调转车头,向机场行去,边开车边按下了号码订票,“我要一张港城飞烟城的机票,最近的一班,经济舱商务舱皆可。”
  等林秘书到烟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马明义约了他在机场见面,也就免了他人生地不熟的寻他,这点倒是让林秘书很意外,自家老板有时候也是蛮体贴的。
  只可惜,他的这份自我感动没多久,就被马明义不合时宜的开口打碎,“真慢。”
  这能怪他吗?航班又不是他家的,想飞就飞,他也不是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林秘书面上还是认真的干笑两声,“下次我会再快点。”
  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
  马明义拿着钢笔拍了张图发给毛不思,从中选了最旧的一只,头也不抬的对林秘书道,“你回吧。”
  多么令人发指的老板,林秘书立在机场,悲愤望天,手指却很诚实按下了订票号码,之前的话被他在三个小时内重复了一遍。
  “等等。”林秘书手机刚挂断,就听到马明义的声音。
  他看着她,上下打量了一圈,看的林秘书很不自在,难道前两天他上班迟到被发现了?不该啊,何况马明义也不是个爱抓这种小事的人。
  “您还有事?”林秘书犹疑道。
  “有现钱吗?”毛不思的短信还亮着,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塞两百块钱在笔杆里。
  马明义没现金,但是不代表别人没有啊。
  “有是有。”林秘书慌忙掏出皮夹,“就是不多。”
  莫约八九百块的样子,剩下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卡了。
  “够了。”马明义从林秘书手中接过两张,转念一想,索性全要了,随便一折,塞到裤子口袋中,拍拍林秘书的肩膀,“距你上次加薪差不多半年了,该提了。”
  “谢谢老板。”林秘书原本暗淡的目光被\'加薪\'两个字再度点燃,马明义是能折腾了点,但是架不住人家挥鞭子的时候会赠送胡萝卜啊!
  马明义坐上车的时候,林秘书还在眯眼狂挥手的目送他离开,心情就像这雨后的烟城,热烈而明媚。
  两百块钱被小心翼翼的塞在笔杆中,马明义想了想,又把笔放在脚底下拧了两圈,笔杆上瞬间多了些灰尘和细细的划痕。
  很多细节毛不思没有讲给他听,他也习以为常,这是她们捉鬼师的习惯,不止毛不思,连他姐也一样的。
  马明丽曾说过,他是个普通人,这些鬼鬼怪怪的东西不要听、也不要看,离得越远越好。
  可他就更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打小定了他和毛不思的娃娃亲?
  马明义知道自己有个小媳妇,还是上小学的前两天,偶然听到了他爸妈聊天,才知道那个脾气不好、吃得多、长得矮的胖团子以后是要嫁给他当老婆的。那时候他对媳妇的概念就是会多个人吃他的糖果,玩他的玩具,抢他的姐姐。当场就不干了,闯进爸妈的卧室,彻头彻尾的耍了好大一通脾气。
  那时他爸怎么说来着,说是他奶奶死前给算出来的,马明义没见过所谓的奶奶,当他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说是走的很安详,临了给他们姐弟俩二人算了个条子压在枕头底下。
  再然后,原本跟毛不思不对付的他,看毛不思就更加不顺眼了,更何况知道真相的毛不思居然还敢先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打那天起,他的日常就变成了:学习,欺负毛不思,哄好她;再学习,再欺负毛不思,再哄好她。
  小姑娘每每都被他气的像只膨胀的河豚,那时他只当她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直到他亲眼看着毛不思挥舞着棍子打跑了高年级的小混混,她单腿踏在台阶上,昂着头,表情是那么的骄傲,像个小英雄。
  虽然事后小英雄被她爹一路追着从老师办公室打出校门。
  那时候,马明义才知道,毛不思对他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忍耐了,她着实不是个脾气好的,也着实是个下手狠的。
  然后,他便摸清了她的爆点,在毛不思能够容忍的底线之内,为所欲为的——欺负她。
  想来,那些年毛不思应该是十分讨厌他的吧。
  再后来,他出国,和毛不思也彻底断了联系,也有过不少追他的女孩,可到底是他性子太过古怪,再加上爸妈和马明丽隔三差五的拿着“有妇之夫”的名头给他洗脑,遇到的恋情皆是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
  有时候马明义也在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啊,小学那几年,他差不多都成毛不思的心理阴影了吧。何况,毛不思又是个看脸的,打小给人家写情书就能看出个端倪。
  他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暗戳戳的向家人灌输着“此乃封建糟粕”的思想,谁料却得到了马明丽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毛叔棒打鸳鸳的水平可高了!
  ……
  令他有了种毛不思不得不嫁,他也不得不娶的错觉。
  长安酒店一遇,就是他与毛不思多年后的再见,他瞧着她,顿觉俩人前途灰暗。
  “八十块。”司机的声音从前座响起,打破了马明义的回忆,司机探着身子道,“前面是小巷,车子进不去。”

  ☆、天崩地裂
  马明义站在城北的老城区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头顶支起凌乱的网,偶有麻雀从天空飞过,他抬头望天,皮肤被热辣的阳光照的微疼,钢笔还握在手心,凸起的笔夹在掌中留下浅浅的印痕。
  许久,才低下头,大步向着林廖家的老楼走去,楼下三五成群的坐着乘凉的老人,口中说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他能敏锐的感觉的不停往他身上扫的目光,人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的出现,总是充满好奇。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刚踩了两层,就听见毛不思的声音从头顶飘出来,“回来了。”
  马明义抬头,探着身子从楼梯的间缝看到了正啃着苹果俯身的毛不思。
  见他看上来,毛不思咬了口左手还剩一半苹果,才挥挥右手里完整无缺的另一颗,“吃吗?可甜了。”
  “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楼道里做什么?”马明义双手撑在铁锈斑驳的栏杆上,眯着眼冲她笑。
  俗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美色误人。
  如果有人问毛不思,马明义有什么缺点,她能洋洋洒洒的写篇千字文出来,可若说马明义的优点,毛不思也能磕磕巴巴写上个八百字,其中大概有一多半要着墨在他的脸上。
  人生的好看总是会让别人的容忍度提升一个等级,毛不思承认,马明义不毒舌她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
  “人家叙旧,我一个外人干嘛插在里边讨嫌。”毛不思瞥了眼紧闭的屋门,“东西拿来了?”
  “你说呢?”马明义歪着头握着钢笔冲她挑眉。
  “啧啧,还不是……”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

没有书签
内容由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
© 2024 aishu.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