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之夺妻记  第-1页

都好了吗,怎么这丧事办完了,倒又闹起来了,这一个非留着,一个非得走,回了京,王爷王妃问起来,自己可怎么回话儿呢。
  有心劝吧,见小王妃那样儿,爷那脸色,还是算了,先跟着爷再说,小王妃这儿有婆子伺候着,也出不了什么事儿。
  叶驰肺都要气炸了,也不坐车,出门上马就奔着官道上去了,一气跑到天黑,才停下,足有一个时辰,后头的得禄带着人才上气不接下气的追过来。
  得禄跳下马,两条腿都打颤儿,再这么跑上一天,没准这两条腿都得废了,见爷不走了,也不言声,抬头见前头是座小城,便劝着爷今儿晚上在城里寻了个客栈歇下。
  这一宿得禄都没怎么睡,净想着回去怎么办了,来的时候小两口一块儿来的,回去的时候少一个,这算怎么回事儿呢。
  再说,不是他瞧不起他家小爷,他家小爷要真有这样一刀两断的狠心,小王妃也进不了王府的门了,以往也不是没闹过,闹狠了,小爷赌咒发誓的,再也不想着小王妃了,过后不一样该怎么着怎么着,凑上去又是哄又是骗的,倒是他们小王妃,要是狠下心,说不准真跟他们小爷掰了。
  越想越发愁,眼瞅天亮了,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可他刚睡过去,就给叶驰摇晃醒了:“快着起来跟爷回去。”
  得禄揉揉眼,心说,就知道是这么个结果,不穷折腾吗,一早起来,又原路返了回去,可就这一天一夜的功夫,再回去,就不见人了。
  时家烧了,自是不能住,好在锦城在这儿有个宅子,丧事期间两,口子就住在锦城这儿了,宅子买下来几年了,收拾的倒也妥帖,就是人少,锦城也没来过两回,就留了个看门的,连个使唤的下人都没有。
  叶驰也没想长住,带过来的人也尽够了,便也没添人,昨儿一早自己跟媳妇儿吵了一架,跑出去,带走了跟前的人,他媳妇儿身边儿就剩下两个婆子伺候着,加上原先看门的,偌大的宅子一共就三个下人。
  叶驰回来的时候,天都擦黑了,叫了半天门不开,忙让人撞开门,直奔他媳妇儿落脚的屋,进去看见屋里的情景,叶小爷的心都凉了。
  两个婆子跟看门的给人堵了嘴,围着桌子腿捆在一块儿,哪还有他媳妇儿,上前一把扯了嘴上的布:“小王妃呢?”
  婆子忙道:“昨儿小王爷走了没一会儿,来了个讨饭婆子,说是小王妃的亲戚,看门的就带了进来,就是那开成衣铺子的潘寡妇,不知怎么寻到这儿来了,小王妃见她可怜,就收容下她,不想到了夜里,她就下药迷昏了我们几个,等我们醒过来,小王妃跟那潘寡妇已不知去向。”
  叶驰听了,踉跄的后退了几步,险些栽在地上,那潘寡妇的闺女可是活活给那刽子手折磨死的,后那潘寡妇不知去哪儿了,叶驰也没当回事儿,想她一个妇人能如何,却不想自己这一疏忽,倒害了他媳妇儿。
  那潘寡妇既能到这儿,且趁着昨儿自己走的时候进来,定是从京城跟过来的,一直避在暗处伺机而动呢,自己昨儿一走,正好给了她可乘之机,若自己媳妇儿有个万一……叶驰都不敢想,不,不能,他媳妇儿福大命大,自己必须找到她。
  让得禄去府衙,在各处官道上设卡盘查,自己冲了出去,在附近找了半宿,连点儿影儿都没有,想着回去再问问婆子,却在城门口给许明彰拦了。
  “滚,别碍着爷的事儿,爷这会儿没功夫搭理你。”叶驰急的满心都是火气,自然没好话儿,明彰却不以为意:“刚我问了守城的,前天来了几个外族人,昨儿晚上,最后一拨出城的也是他们,跟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个衣衫褴褛的婆子。”
  叶驰一听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外族?什么外族?哪儿的人?”
  得禄急忙上前拉开爷,心说,虽看人家不顺眼,这会儿人家可是摆明来帮忙的,这么着可不厚道。
  叶驰松开许明彰,明彰道:“守城的人说,那些人着黑衣带面罩,看不清脸,眼睛却是绿的,从守城人形容的样子看,该是哈北国的人。”
  叶驰一听,不禁倒吸了口凉气,哈北国男多女少,倒给一些人生出一条买卖道儿来,人贩子拐了女人卖到哈北国,多能卖个好价钱,不过哈北国的人却不敢来大燕拐人,便有胆儿大的,也只在北地那边儿游走,绝不敢来这里。
  那么,这些哈北国的究竟是些什么人,跟刚走了没多久的哈禄赞有什么干系,叶驰忽的想起哈禄赞曾跟他说过:“女人,金银,财帛从来是能者居之,故此我国尚武。”那意思就是,瞧上什么了,便不是我的也得抢。
  又想起他媳妇儿惊马那天,哈禄赞看他媳妇儿的目光,当时因为塔娜,自己没在意,如今想来,那就是一头狼,莫非是他?想到此,叶驰额头的筋都蹦了几蹦,咬着牙道:“哈禄赞若真是你起了歹心,小爷平了你哈北国的老窝。”

☆、第282章 结章

  时潇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疾驰的马车上,马车应该相当大,因为她躺着都能感觉到还有不少空间,一开始,时潇想到的是叶驰,以叶驰的性子,做出这样的事儿来,仿佛也在情理之中。
  其实叶驰怒冲冲走了之后,时潇就后悔了,她也不是真想留在这儿,她就是想给父母尽尽孝,他就恼了,那么不依不饶的,还说回去娶十个八个左拥右抱,说不准,他心里真这么想的呢,嫌自己碍事,巴不得自己不回去呢。
  可等他走了之后,时潇又忍不住自怨自艾,以前自己怎么不搭理他,他不都是死皮赖脸的赖过来哄她吗,怎就这回不成,莫非厌了,若他刚软着性子哄自己几句,陪着自己在这儿守些日子,何至于吵起来,到底不是他亲爹,别瞧先头那样儿孝顺,都是虚的,人一走,连一天都不想待了。
  既如此,却又折返回来作甚,想到此,不由坐了起来,她一坐起来,车内也亮了,突如其来的光芒却并不刺眼,时潇看过去,对面坐着一个人,手里拿的东西,时潇并不陌生,是夜明珠,她房里有这么两颗,是皇上赐下的,珠光流转间,映出一双绿幽幽的眸子。
  时潇一愣:“怎么是你,你不是已经回哈比国去了吗?”
  哈禄赞笑了一声:“怎么就不能是我,安平郡主的郡马爷是回去了,但哈北国的王仍留在了大燕,却不想,有小王妃这样的意外之喜。”
  时潇心里怕极了,却极力定住心神:“既知我是小王妃,如何敢这般无理,快些送我回去,以免造成误会,妄动刀兵。”
  妄动刀兵?哈禄赞哼了一声:“大燕富足繁荣,哪知我们哈北国的苦,还要我们年年岁贡,饭都吃不上了,不动刀兵,难道等死不成。”
  时潇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这次来不是为了和亲?”
  “和亲?笑话,我哈禄赞何患无妻,要你们皇帝丢给本王一个没人要的女人做什么,安平郡主,这会儿恐怕已经服侍了我帐下数十的将士。”
  时潇脸色煞白,哈禄赞却忽然凑过来:“不过那是她,若是小王妃,本王可舍不得,小王妃这般温柔婉约的女子,是本王的最爱。”
  说着伸手要来摸时潇的脸,时潇急忙避开,脑子飞快转了几转,她记得,叶驰跟她说过几次,说哈禄赞虽是异族,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叶驰虽荒唐,却颇有识人之能,就他那几个兄弟,便外头人都说是纨绔,接触过来才明白,纨绔不过是外人瞧见的,他们只是活的自在随意了一些。
  用叶驰的话说,就是他们生下来就如此,哪里用得着寒窗十年一朝显贵呢,随着性儿活怎么就不行了,后来,时潇想想也觉颇有道理,更何况,他们也不真如自己以前想的那样无所事事,各有各的本事。
  叶驰说的好,他们几个虽倚着家里混到如今,若离了家里,一样能活的滋润,这话时潇是信的,故此,除了哄自己,其他时候叶驰的话还是相当靠谱。
  也就是说,这个哈禄赞不该是个随意轻薄女子的人,尤其,自己还是叶驰的妻,想到此,时潇开口道:“亏了叶驰夸你是个磊落英雄,却不想是个轻浮之徒。”
  哈禄赞显然有些意外,这也不怨他,叶驰跟他们兄妹在一起的时候,就没说过一句好话,张口蛮子,闭口蛮子的,自己却喜欢与他相交,比起那些口蜜腹剑的大臣,叶驰的性情更对他的脾胃,有时他都会想,叶驰该是他们哈北国的人,性情爽快,有真本事,可惜他是大燕的小王爷,不然,他真想跟他八拜结交,成个异性兄弟。
  不过叶驰归叶驰,跟别的无关,那天在街上拦下惊马,推开车门看见她那一瞬,哈禄赞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他母亲是大燕人,也算落魄的官家女子,家破人亡后辗转被卖到哈北国,献给他父亲,他的官话是母亲教的,母亲不仅教了他官话,还教了他大燕的诗词歌赋,在他心里,母亲是天下最美好的女人,而时潇很像他母亲。
  哈禄赞看了她半晌道:“那天你说你们大燕的夫妻两情相许,生死不离,我听说你跟叶驰却并非如此,他能把你从状元郎手里抢去当王妃,本王如今不过效仿而已,你放心,本王喜欢你,你跟安平郡主自是不同,便是到了哈北国,也没人敢动你分毫,本王带你去领略我北国风光,你一定会喜欢上哪里的。”说着伸手去抱她。
  时潇忽觉腹中绞痛,都没力气推开他了,哈禄赞把她抱在怀里忽觉不对劲儿,低头看去,唬了一跳:“你,你莫不是……”
  时潇已经晕了过去,迷迷糊糊中仿佛听见有人说话,时潇想睁开眼,奈何眼皮有千斤重,极力想听清楚谁在说话,费了半天力气才听出来是哈禄赞:“本想带你走,可你的身子……我只是喜欢你,却不想害了你……”窗外有人叽里咕噜说的什么,像是催促。
  哈禄赞叹了口气:“叶驰追来了,本王再不走,恐就走不了了……”最后叽噜咕噜说了一串哈北国的话,时潇不明白,接着就睡着了,再醒来已在叶驰怀里。
  熟悉的感觉令时潇终于松了口气,她抬头看着他:“你,来了。”叶驰温柔的望着她,低头亲在她额头上:“媳妇儿,我好欢喜,你怀了爷的子嗣,我叶驰要当爹了。”
  时潇有些楞,手下意识放在自己肚子上,仔细想想,这一阵子忙活她爹的病,没顾上自己的身子,后来又是她爹的丧事,却疏忽了自己的小日子,可不都晚了好些天了,怪道之前总是吃不下饭,晨间也总觉得恶心,原来竟是有了。
  却忽想起昨天夜里的事,脸色一白,仿佛知道她想什么,叶驰轻声道:“爷知道你被哈禄赞掳走之后,飞鸽传书,锦城,左宏,胡军,跟爷分四路追了下来,终是追上了,锦城精细,只怕哈禄赞伤了你,带了太医过来,给你瞧了,说不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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