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
沈仲询不可思议:“你到底在说什么?”他努力回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和往常并无两样,程乔安也构不成威胁,可林初居然莫名其妙的说分手,沈仲询无法接受。“你是不是生病了,工作压力太大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说什么?”
林初点点头,“我很清楚,我最近的状态不好,我担心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哪天就要乱发脾气,我不想在你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沈仲询,我不是说要跟你分手!”林初咬了咬唇,神色凄惶,双眼又开始发烫,她真的需要时间,“我需要时间调整一下状态,这段时间我们暂时别见面别联络,好不好?”
沈仲询笑了一声,完全听不懂林初在说什么,林初也说不下去,干脆捏紧拳头,直接朝公司里跑去,沈仲询迈步就追,却见向阳突然从大厦后方走出,上前截住了他。
沈仲询立刻拽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道:“你刚才在跟林初做什么,嗯?”
向阳怔了怔,没料到沈仲询也会发狠,他赶紧道:“林初看过心理医生,你知不知道?”
沈仲询动作一滞。
那年林初八|九岁,小学三年级升四年级,她不合群,没有小伙伴,有时候偷拿同学的铅笔橡皮,还学大人那样骂脏话,当林初朝向阳骂出“贱|人”两个字的时候,向阳拎起她就要去找她爸妈,林初嚎啕大哭,向阳觉得自己欺负了小朋友,哄了她好半天才把她哄住。
向阳带着沈仲询走到大厦后头的小树林,那里有一处凉亭,周边都是落叶,前些日子被雪打落,这会儿落叶铺了一地,踩在上头沙沙作响。
向阳道:“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家的情况,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跟林初妈妈的感情很好,我把她当成亲姐姐,不过按照家里辈分,我才叫她阿姨。”
林母和林父谈恋爱的时候才十八岁,那时向阳才六岁,经常见到林母上三楼的林家吃饭,林母喜欢小孩子,偶尔会给他带几颗糖,两家的交情一直很好。
林母二十四岁嫁给林父,二十五岁生下林初,向阳抱过这个粉嫩嫩的宝宝,有一回还亲过宝宝的嘴,被林母抓到了直接让他赔偿宝宝的清白。
那段时光无忧无虑,他还是个小孩子,林母在工厂打工,林父的师傅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林父凭着出色的技术,以一张初中文凭步步高升,后来他成为了厂长,买了新房,装了空调,购来彩电冰箱,还有当时上千元的电话机,逢年过节林家的门槛总是被送礼的人踏破,林父一时风头大盛。
小树林里安安静静,连虫鸟都无,偶尔吹过一阵风,携着冬日独有的冰寒。不远处的窗户里站着一个人,捧着茶杯怔怔发呆。
林初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跑来茶水间,后来一想,可能是外头的同事太多,她怕会当场哭出来,那样就太丢脸了,站在这里却能看到沈仲询,西装革履的他真是好看,林父也曾经穿过西装打过领带。
那时林父意气风发,结识了一帮生意场上的朋友,那些朋友现在混得很好,有人进入了官场,有人移民出国,有人资产上千万。
林父那时也认定自己会闯出一番大事业,人人都在背后说林母走运,嫁给了一个老实人,这老实人还有本事,可惜了林父一表人才,却娶了一个脾气暴躁,胸无点墨,满口脏话的媳妇儿。
温香软玉谁人不喜,林父有时候借酒消愁,抱着林初说林母的坏话,把林初逗得“咯咯”笑。
林父的应酬多,但再忙他也顾家,争取每天都能回来吃饭。家里住在五楼,林初人小腿短,每次都耍赖不肯爬楼梯,林父接她放学,把公文包挎在胳肢窝里,或者背着她,或者抱着她,哄她:“下次就要自己走了,被妈妈看到又要骂!”
后来林初不记得是哪一天,也许是三年级的一个周五,学校停电提前放学,她那时已经学会了自己回家,和同学在路边买了炸鸡翅,蹦蹦跳跳的往回跑,到家的时候鸡翅刚好吃完,她开门进屋,见到林父只穿了一件短裤,她那时还不懂什么叫“神色慌张”,咧嘴叫了声“爸爸”,奇怪爸爸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
突然就听见卧室里传来了动静,林初以为妈妈也下班回来了,撒腿就往卧室跑,林父拦也拦不住。
卧室连着阳台,林初冲了进去,却没有见到林母,只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抓着阳台栏杆,睁大了眼睛一跃而上,在林初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她就跳了下去,那张脸像是慢镜头,眼睛、耳朵、鼻子、嘴巴,林初看得清清楚楚。
沈仲询呼吸一滞,问向阳:“……死了?”
向阳静默片刻,说道:“没死,她抓住了栏杆,后来林初的爸爸把她提了上来。”
那天是周五,大白天,视线清晰,一个衣着暴露的长发女人吊在了五楼的阳台上,尖叫声随之而起,楼下的邻居都抬起了头,有人跑去报警,不过那时他们家中还没电话机,底楼的小卖部也刚开张,什么都没来得及装,好心人只能跑去派出所,这一来一回,大伙儿才知道是虚惊一场,不过就是偷情的人被抓了个正着,慌不择路想跳楼逃走。
可谁会这么没脑子,从五楼跳下来?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女人是个有名的疯子,其实并不是怎样疯,她有精神病,偶尔神神叨叨,早晨买菜嘀咕一路,下午接女儿放学也嘀咕一路。
那时的褚钱并没有规划到南江市,还是一个小县城,三教九流的人到处瞎混,光棍们对那疯子很感兴趣,因为疯子长得太漂亮,大部分时候她都很正常,小毛病大家都可以接受,所以她的追求者并不少。
疯子却喜欢林父,在餐馆端盘子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和林父勾搭上了。
邻居们后来议论,那个疯子装疯卖傻,看人真准,林父比那些混混有钱多了。
林母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指着林父的脑袋往死里骂,偷人偷了一个神经病,这成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林父吼她,神经病也比她漂亮,比她温柔,他有钱有权,娶十个神经病也比娶她好。
林母翻出家里的酒精,往自己身上洒,拿起打火机恨恨地盯着林父,撂下最后一句狠话,一把火将自己点着了。
小林初疯了一样跑去卫生间,提起拖地后舍不得倒掉的水桶,使劲儿泼到了林母的身上。
后来林母回到了娘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围了一大屋子,泼辣的林母在那几天特别温柔,从早到晚以泪洗面,离婚已成定局。
外婆已活到了尽头,看遍世间百态,劝自己疼爱的小闺女:“原谅他一次,他记着你的好一辈子,他对你愧疚,以后什么事儿都能听你的,夫妻间总要磕磕碰碰,他小错没有,大错犯了这一次,你继续跟他好,还能有个完整的家,将来刀刀也长的健康,你要是离婚了,你想怎么找呢?也就便宜了那个神经病!”
那时疯言疯语传遍了小镇,林母躲在乡下的娘家,林父三天两头登门认错,两家人大吵了几回,最后林父还是把林母接了回去,从此以后小吵不断,林母摔这摔那,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个家里。
林初那时已经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原本重男轻女,并不喜欢林初,对儿媳妇也没多少好感,可经此一事,他们心存愧疚,对林初百般宠爱,林母有时候到爷爷奶奶家发疯,爷爷奶奶也忍气吞声,绝不还口。
向阳继续说:“我那个时候在学校,什么都不知道,放假回来以后才听说了这个事儿,事情传的沸沸扬扬,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总对他们家指指点点,搬家?呵,搬家哪里这么容易,所有的根基都在这里,他们家买房子又装修,哪里还有钱,真当林初爸爸发财了吗。”
于是那些小朋友们不分青红皂白,大人们聊天的时候他们偷听到,一传十十传百,林初在九岁那年第一次知道“人言可畏”这个词,流言蜚语有多可怕,她在睡梦中还能次次被吓醒。
向阳带着小林初去大学里玩儿,找到了学校里的心理老师陪林初聊了聊,心理老师说林初太敏感,这个小孩子很早熟,什么都懂,她希望家里好,从来不在父母面前哭闹,敏感的小孩子看到了可怕的事情,这需要时间来治愈。
所以神奇的时间魔术,让人们渐渐淡忘了林家的这桩丑事,每天都有这么多新闻可以成为人们的谈资,谁也不再关注林家。
只有林初还躲在太阳照不到的角落,警惕地盯着四周。
☆、第 64 章
沈仲询觉得又酸又涩,喉咙痛发不出声音,鼻子酸无法呼吸,心脏像是被勒紧了铁链,又重又憋闷。
他见过许多貌合神离的夫妻,世界太大,诱惑太多,男人不管有没有事业,心里住着一个人,眼睛却可以去看无数的人。他们会有各种各样的背叛,有时候妻子予以同等的报复,有时候妻子忍气吞声,隐忍到丈夫再也没有精力去关注别人。
有太多的家庭都是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就着过下去,可带给孩子们的影响,家长从来都不清楚,更遑论是出了这样严重的事情。
向阳叹了口气,“所以我很早以前就跟你说过,林初很敏感,可你没注意。”他看向沈仲询,“你昨天饭局上的一个女人,就是那个第三者的女儿。”
沈仲询一愣,又听向阳说:“林初说你还让她摸到了手。”
听了这句话,沈仲询不知是何种心情,也许就像音乐盒被拧开了,小乐曲低低地哼着。他似乎是被刘爽碰到过手,“应该是陈华端来敬酒,刘爽把我的手压下去,她想敬陈华端。”沈仲询没想到世界这样小,刘爽居然就是那人的女儿,还恰巧被林初遇上了。
向阳说道:“林初习惯谨小慎微,她没有安全感,我上次还跟你说过,她会把追求者做数据分析,她会倾向于选择一个危险性最小的人,只是她一直都没遇到合适的。她害怕很多事情,以前她最怕她爸妈会离婚,现在她最怕自己会重蹈覆辙。”他笑了笑,“你知道吗,我刚回国那会儿,她知道我离婚了,那小眼神别提有多怀疑了,我给她的说辞是感情淡了,其实不是这样,我还爱我的前妻,只不过我的前妻喜欢上了别人,但我不能跟林初这样说,否则她又会想不通,她觉得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对美满的婚姻,是人就总会变心,她不想让自己受伤。”
沈仲询接口:“我不会。”
向阳点点头:“将来会怎么样,谁知道呢,所以我建议林初暂时别跟你联系。”
沈仲询愣了愣,问道:“为什么?”这种时候他应该陪在林初的身边,向她证明会有从一而终的恋情。
向阳解释道:“她小时候,我曾经陪过她很久,那个时候没有小朋友跟她玩,我就每天带着她玩,她喜欢同学的铅笔橡皮,那我就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