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时衣  第104页

璃碗中,碗外沿上渐渐凝上了雾,接着又变成了细密的小水珠。小冬尝了小半碗,没敢喝多。

  “姑奶奶过来说了什么?”

  小冬只是摇摇头,红芙也就会过意亲,不再向下问。还剩的半碗酸梅汤放在桌上,碗上的水珠渐渐汇在一起淌了下来,在桌上积了小小的一滩。

  但愿这件事快点过去,不要再节外生枝。

  小冬虽然想留秦氏和姚锦凤多住,可是既然有了这件事,还是早早送姚锦风离开的好。美丽的女人被称为祸水,果然是有原因的啊。她自己毫无害人之念,可是每每那些是非却都是因她而生。

  是她的错?是美丽的错?还是爱情的错?又或是皇权的错?

  小冬摇了摇头。

  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一一结果是遗憾。

  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的话……那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了。

  三皇子和姚锦凤本来就是一条道上的人,而且,他们那时候也都太年少了。因为年少,所以一个血气方刚,一个情窦初开。因为年少,所以一个对世事懵懂,一个率性大胆。因为年少……所以他们闯下的祸,由旁人来收拾烂摊子。

  年少不是轻狂的理由。

  可有几个人不曾年少过呢?

  而且……人们总在年华老去之后,回忆过往一一最刻骨铭心念念不忘的,总是那一段时光。


第七十八章 回忆

李万河比秦氏她们慢了多半个月,终于到了京城。

小冬冷不妨突然被个铁塔似的汉子叫“嫂子”,真是不习惯啊。

能被秦烈称李大哥,当然李万河是比秦烈年长的。他今年得有三十多了吧?看起来简直比安王还……咳……

姚锦凤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小冬简直象是装进了闷葫芦里头,别提多么好奇了。

难道……咳,她严重缺乏安全感?

秦烈和京城这些读书人,公子哥一比,那是很粗犷了。可是秦烈和李万河比,那他立马又成了小白脸。恩,果然人是需要对比的,小冬要是和一帮宗室姐妹仕女相比,也算得相貌姣好秀美可爱,可要是往秦氏和姚锦凤身边儿一站,那……

那还是别比了,真伤自尊。

秦氏对小冬真是没的说,她和姚锦凤先前为了赶路,一应东西都没带来,这回李万河来,带了足足好几车东西。大部分都是给小冬的,遂州的遂锦很是有名,车上装了不少,都是适合这年纪的花色纹样。还有遂州极有名的其他特产,茶叶,药材,鱼饼,玉石,还有两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拆了好几层都没拆开外头的包装。

“ 这是什么?”

“这个金贵着呢。”姚锦凤笑着说:“你知道遂州有种奇花……”“火凰花。”这个小冬知道了。

“ 恩,这种花别的地方就是栽不了,带土移出去都活不过一个月。这花极好,我们当地的姑娘有用它来做胭脂的,有的用来染嫁衣。恩,火凰花的花粉花蜜也是好东西,只是量极少,一般人很难得到。这两瓶应该就是花蜜,干娘特意给你搜罗预备的,连我都没份儿呢。”

这些天秦氏和小冬的关系亲近了不少,虽然有生活习惯啊风俗啊之类的差异,但那都是小问题,容易克服。秦氏不是汉人,没有什么“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那种心态和目的,小冬也就省了“熬啊熬啊,油都熬出来了媳妇还没熬成婆”的过程。

其实婆媳冲突说穿了很简单,以前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婆婆的,财产是,儿子是,权利也是。突然来了个媳妇,儿子肯定归了媳妇了,管家的权利和财产就要靠两方你争我夺了。大家普遍早婚,媳妇进门十岁,婆婆三十多,婆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媳妇就得熬了。婆婆活多久,媳妇就得熬多久。往往有好多媳妇熬不过婆婆先走一步的,这不在少数------因为婆婆占有先天后天两方面的有力武器。一是儿子是她生的,有母子亲情,比起媳妇来,相处的时间也多了许多,媳妇毕竟是外来者,外姓人。二是婆婆占着“孝”字的名份,她训媳妇罚媳妇打媳妇都行,可媳妇却只能忍受,否则下场不是悲惨二字可以形容。

小冬和秦氏之间这些问题都不存在。秦氏本是燹夷女子,个性独立,养儿子也是放养,与中原的“圈养”不一样。财产方面,小冬嫁妆不是一般丰厚,秦烈有自己的商队,还有四海聚宝和美味居,秦氏的生意大多在遂州,大家互不搭界。管家方面――小冬的地盘小冬做主,秦氏只算是来做客的。不过小冬想,就算是将来和秦烈回遂州去,长居也好,小住也好,这都好解决,秦氏一看就是爱往外跑不爱在家蹲的,人家志向是女强人不是家庭妇女。

既然各方面都没有,那就纯是性格爱好共同语言这些细枝末节了。性格爱好是可以慢慢互相了解的,共同语言是可以培养的。

秦烈火速从铺子那边赶了回来,小冬看着两个大高个儿重重的抱在了一块儿,那一声“砰”的重响,小冬都替他们撞得肉疼。

两个人哈哈大笑,秦烈喊着李大哥,李万河喊秦兄弟。

这长幼怎么算的?李万河刚才还叫自己嫂子呢!结果秦烈倒过来又喊他哥――

算了,各亲各叫吧,反正又没真的血缘关系,姑啊嫂啊兄啊弟啊,也不用那么严格。

小冬喜欢招待客人,尤其是这样热情的简单的客人――饭量还特别好。

以前小冬自己在家开个小花会也好,去别人家赴宴也好,无论是听还是说,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哪句话是陷阱,又怕自己透露出去什么。而且那些人吃饭实在不能看,点心两口就饱,装米饭的碗不比茶杯大,有的比茶杯还小,就跟喂猫喂鸟一样。和这样的人一起吃饭,小冬也养成了被迫的“斯文”的好习惯,在外面用餐,菜只吃一口,反正桌上菜多每样只吃一口也饱了。饭也只吃一点,汤也如此。不知大家是怕胖,讲排场,还是怕人下药,总之这个少量,多样的习惯在宫中,在宗室里,在京城名流权贵之间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在自己家里就不是如此了。谁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谁喜欢吃多少就吃多少。小冬让厨房准备了遂州菜,自己还亲自下厨做了两道京城的名菜,一道是金玉满堂,一道是高山流水。金玉满堂其实就是用春饼卷了切细的菜吃,一道大盘子上摆了二十几样,荤素杂列,琳琅满目,谁爱吃什么卷什么。看起来五颜六色的,倒和金玉满堂这个名字很衬,高山流水是海鲜,遂州离海很远,不象京城这边运送海味方便。这个菜就有点名不符实了,看起来肉是白的,烫是清的,视觉上就寡淡了些,口感对吃惯了遂州菜的人也偏淡了些,李万河他们不大吃得惯。

他们喝酒那也不是用杯的,是用碗。小冬看得直咋舌,虽然喝的不是烧酒,可是这也不是甜水儿似的米酒啊。别的不敢说,米酒小冬也能喝个两壶不在话下。

“让他们喝吧,”秦氏招招手,小冬过去扶她。

她以前扶过圣慈太后,对这种姿势动作一点都不陌生。

两人在回廊上走,风吹在脸上,秦氏微微一笑,拍拍小冬的手背:“烈儿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有主见,好在他很少走弯路,即使做错了事,也能及时改过。对了,前头是那是?”

小冬说:"那是书房。说是书房,其实从成亲到现在我还没怎么进去过,娘要进去坐坐?"

“也好。我也瞧瞧你这书房是什么模样的。遂州的房子也大,不过我又不看书,写信什么的也就在账房写了。”

这间屋子里的书比起小冬留在玉芳阁的其实只多不少。她喜欢看杂书,游记,烹饪,话本小说,诗词……甚至还有收集来的大堆绣样都订成了本,整齐的码在架子上头。虽然打扫得极干净,但是主人不常来的屋子,就缺了一股人气,显得清冷而呆板。

“娘,坐吧。”秦氏在凉榻上坐下,拍拍身边的位置:“你也坐吧。”小冬拢了衣摆,也坐了下来。“我刚成亲,头一次进烈儿他爹的书房,吓了一大跳,那书堆得跟山一样,字那么小,书那么厚。别说全看过一遍,就算是让我把它们全拿在手里翻一下,要翻过来那么些书也得花老大功夫。我从小就佩服读书识字的人,说出话一套一套的,让人听都听不懂。后来我就觉得读书也不尽是好处。林家的人当我的面说骂我的话,我也听不明白。他那些兄弟,也都读过书,可是他们读了书之后一不做官,二不做事,就用在喝花酒的时候做几首狗屁不通的歪诗。我娘跟我说过,不让我嫁入林家也是为我好,不单因为族规,还因为我过不惯那样的人家的日子。过门没有一个月我就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了,我确实过不惯,从头到脚都不习惯……”

秦氏大概喝多了,她的脸有些红,果然是喝多了,喝多了话多,好像许多人都这样,连安王都曾经醉后吐真言。喝酒让人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大下降。平时埋在心里的话,有点即使想个百十来遍,也不会诉诸于口,可是喝了酒之后,就象拧开了水龙头,心里话哗哗地朝外倒。

“在林家,烈儿的爹也是个例外。大约因为他身体一直不太好的缘故,和那些兄弟,亲戚格格不入。他和林家的人本来也合不来――”秦氏转头看了小冬一眼:“烈儿的爷爷倒是个方正的人,最偏爱他。还把自己的那些古书啊古画啊都留给他。”秦氏伸手捂住脸:“要是没这事儿,兴许烈儿的爹也不会那么早死……”

小冬知道秦烈的爹是出意外,伤上加病过世的,也知道秦氏被林家赶出来,还结了别的仇怨。

听她这样说,难道秦烈父亲的死还有别情?

小冬曾经是很单纯的人,不过再单纯,旁观了十来年宫廷斗争之后,也总会学会点别的东西。

难道有林家的人对秦烈的爹下了手?

要知道古书和古画,也是很值钱的,也许比田地,宅子,铺子那些还都要稀罕和值钱。

啊,一个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这回病好了我一定要锻炼,握拳!


第七十九章 将晚

“看看我,喝了两杯酒,说起这些陈谷子烂芝麻来了。是了,林家的人前些天找上门来了?”

  “嘿,锦凤说叫林俊良。”

  秦氏冷笑:“我知道他,林家头一个无用的东西。”

  “娘知道他?”

  “怎么不知道?做恶也得要几分真本事的,他可倒好,和人大打出手被人打得抱头着鼠窜,想坑旁人的钱结果反倒被人拐了一大笔钱去。

  惹了祸在遂州待不住,先前倒不知道他躲去了哪儿,想不到是跑到京城来了。也是,这种公子哥儿,让他躲到荒僻的地方他哪待得住,京城是天下最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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