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谈  第99页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替别人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碰到的那个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呢(曾有个妖怪该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就再也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异界神民的一支)。苗民是瑞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很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这个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能飞翔,只能坐在她的伯父肩上。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几乎蹦起来。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只能把翅膀当成平衡身体的拐杖用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一些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那次之后,罗天来了人间界,再也没过这两个苗民。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的过程中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到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姿态,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飞行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长大成人了的厘荔,他有种看到了自己故乡的妹妹已经长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啊。”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火儿,好不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吃不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样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的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钟头,还有新的菜式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想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
  窗户上传来了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了哪?什么时间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来送,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挺熟悉的。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捎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只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用法术变出来的、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忿忿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生意,记得找我啊。”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在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凝固了,“罗、罗、罗天……”
  “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上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来帮厘荔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有些发颤。
  “不用,我们马上走。”罗天断然拒绝。
  “你可不可以和我握握手?”
  “可以。”罗天伸手握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要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罗天在最上边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后,瑰儿还处在离魂的状态,呆呆地看着窗外嘟囔着:“罗天、罗天……”
  火儿跳到她肩上问道:“瑰儿,下一道菜呢?”
  瑰儿忽然把他紧紧抱进怀里:“火儿,你看见了吗?罗天刚才来我们家了!他还给我签名!和我握手!喔喔喔,我太激动了!罗天好帅啊,喔喔喔……”
  ※※※
  “你耍赖皮!瑰儿大骗子,骗子、骗子、骗子!”火儿从她怀里挣扎出来,在屋子里来回飞行,夹着熊熊烈焰,不停地大叫着,想引瑰儿抬起头来,结果瑰儿还是把全部注意力放在电视上,理都不理他。电视中正在播放一部充满俊男美女的偶像剧,其中最出众的当然就是饰演男主角的罗天。瑰儿盯着荧屏,双眼放光,不时跟着剧情大笑几声,感叹几句。
  “瑰
儿,念故事!快念!不讲信用!”火儿把一大撂故事书推到瑰儿怀里。
  见到了罗天本人,瑰儿的头脑再次陷入了狂热,心里只剩下罗天、罗天、罗天了。火儿一上来,她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去去去,你自己又不是不识字。”看来现在只有周影可以让她醒过来了。
  “瑰儿,你自己答应的!”
  “走开,挡着我了!”
  “瑰儿,你说话不算数!”
  “不算怎么样?你吃我啊!再叫明天没早饭!”
  “瑰儿,嘿嘿嘿……”火儿真的生气了,他准备用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当瑰儿闻到东西烧糊的味道抬起头来时,只见火儿正抱一堆罗天的海报、CD、签名照片什么的凑在自己的翅膀上点燃。等瑰儿尖叫着冲过去,那些东西早已经在烈火中化作灰烬了。
  “哼,这就是某人说话不算数的下场。”说着,火儿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火儿,你等着瞧……”瑰儿的惨叫声在屋里回荡起来……
  ※※※
  今天,罗天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一早起来,就有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和女人在街上拥吻的照片,还用显眼的标题说明他是在和未成年少女交往。罗天认出那是许黛向他“告别”时的照片,看着那篇充满了暗示自己利用名气引诱少女欲行不轨的文章,他真是哭笑不得,那些偷拍的记者难道看不出来自己是在不情愿地被人硬搂着吗?自己再怎么不成器,也不至于对一个小女孩子(对于两百岁“高龄”的他来说,十几岁的人类少女确实是个小孩子)干什么吧……
  一个上午接了几百个要求就此事采访他的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电视上又播出了那条新闻的后续内容:有个女孩子跑出来声称自己是罗天的情人,和他同居过很久,罗天成名之后,却被无情地抛弃了。
  人类真厉害,明明没影的事还能说得跟真的一样。厘荔在旁边不停地添油加醋:“罗天,你的爱好很奇怪呀,这人类长得这么难看你也喜欢?记得你以前总收到好多情书的,难道现在没有妖怪要你了?”
  罗天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发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涌进了公司。她们都大声表示不相信媒体的造谣,百分之百地相信他。虽然被她们吵得头昏眼花,可也算得到了一点安慰。可是接下来,许海洋的攻击又到了。
  “罗天,你怎么给我搞出这种事来!你交女朋友,出去玩玩我都没意见,可你也不能冲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这爱好,也别被记者拍到啊……”
  “我没有!是她自己扑过来抱我!”
  “那你也不该让她抱。”
  “……”
  “现在怎么办?你最好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再不然……罗天?罗天人呢?”许海洋正说得口沫横飞,一回头却发现罗天不见了,“快把他给我找回来!这种时候他还敢乱跑!”
  罗天隐身走出公司大门,长吐了口气,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个该死的记者!”
  ※※※
  由于火儿烧毁了瑰儿的“偶像”,其中还包括她刚弄来的那张亲笔签名,所以瑰儿与他开始了冷战,不给他做饭,也不和他说话。火儿认为是瑰儿不守信用,坚持要瑰儿先向他道歉。火儿老是故意弄坏瑰儿的宝贝毛绒玩具,瑰儿则借口整理冰箱,把火儿储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这个家就变成这样了?”刘地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里看周影做饭,他本来是跑来吃白食的,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落空了,“瑰儿因此离家出走,跟那个歌星私奔了?”
  “不是,听说今天有见面会——和那个灌灌见面!”火儿气呼呼地说。
  “灌灌啊,他跑城里干什么来了?瑰儿被他的歌声迷惑了吧?”刘地抓着下巴,思路按照这样的路线运行着:灌灌的歌声能迷人——他跑到立新市来唱歌——引诱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来是属于刘地的。“咔嚓!”刘地手中的杯子被捏碎了。他眯起眼睛看着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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