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再看看时间,晚上九点。
换句话说,自己不知不觉,骑行了四个小时,而这四个小时,居然飙出了三百公里。
平均每小时七十五公里。
这是自行车的速度吗,电瓶车也跑不了这么快啊,放眼望去,仅次于飞机……当然,这个说法夸张了一些,但不如此,不足以表达宋皓震撼的心绪。
他知道修仙者很牛逼,但也没想到,能牛到如此程度,骑个自行车也能骑出这种逆天的速度。
宋皓好想哭,这一次,自己可没有一边骑车一边修炼,怎么会进入忘我状态?
三百公里,自己怎么回去,明天还有课,看来全勤的学分是泡汤了。
肚子也饿了,咕咕咕直叫。
这荒郊野外的,别说遇上一家小吃店,就算想要外卖点餐,也找不到可以配送的地点。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难道身为修仙者的自己,今天晚上,竟要饿肚子?
风餐露宿!
嗯,这倒是仙侠小说主人公常有的经历来着。
但别人不同啊,那些家伙有主角光环附体,这种时候不是能碰见奇遇,就是会勇救美女。
总而言之,就算摔个跟头,都能捡到秘籍。
至不济,风餐露宿之时,也能随手放出飞剑宝物,巴拉巴拉开辟一座洞府,住得温馨又舒服。
哪儿像自己,又冷又饿……
嗯,错了,应该是不冷,很饿,毕竟身为炼体一层的修仙者,别的神通不敢说,但寒暑不侵却是最基本的。
怎么办?
宋皓可不想在这里歇息,于是点开手机,准备定位之后离开这里,到最近的小镇去。
然而就在这时,一阵悦耳的音乐传入耳朵,手机的屏幕也随之黯淡下去。
宋皓:“……”
莫非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倒霉的事情才会这样接二连三的遇上自己,早不没电,晚不没电,手机偏偏在这时候关机。
充电宝也没带。
在这荒郊野外,宋皓能怎么办,他也很无奈。
这下没有地图,太阳更是早已落下山坡,宋皓一筹莫展,看来真的只有在这儿露宿一晚。
问题是……肚子好饿。
睡不着。
自从踏上修仙之路,宋皓的食量大了许多,就算不为修仙,每天也要吃许多食物。
他抬起头,看看前面苍茫的大山,隐藏在黑暗之中,远远的,似乎有野兽的嘶吼。
万籁寂静,听着越发的瘆人,若是原来的宋皓,虽不至于吓得屁滚尿流,但也难免提心吊胆。
不过现在……却两眼放光起来。
野兽啊,不就意味着食物,小说的主人公,不论玄幻些好,仙侠也罢,都拥有一项神技,那便是烤肉。
拣几根树枝,打几样野味,不用任何调料,光靠烧烤的技能,做出的食物就可以让人垂涎欲滴。
这个自己倒是可以一试。
好不好吃不重要,关键是,可以填饱肚子。
退一万步说,就算自己没有寻到野兽,至不济也能采摘一些野果,充充饥亦是聊胜于无。
念及至此,宋皓越发饿了。
不行了,自己必须想办法寻找食物。
否则,很有可能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饿死的修仙者。
第17章 珍贵的灵参
别的修士皆可辟谷,自己却要为晚饭而发愁,想想也是好萌!
闲话少说,宋皓可不想做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饿死的修仙者,所以他的身影,很快就影没于前方的深山之中。
半个小时后。
宋皓觉得吧……自己今天出门,一定是没有看黄历,否则怎么会事事都不顺利,刚才明明听见野兽的嘶吼此起彼伏,当自己来打猎的时候,怎么却变得一只都没有?
这不科学。
荒郊野外,不是最容易遇见危险?
尤其是自己形单影只,在黑灯瞎火中四处乱走,不应该遇见野猪啊,大灰狼之流,为什么会什么都没有?
此时万籁寂静,唯有听见虫子的声音。
但偏偏这东西却不能作为食物。
一时间,宋皓好想哭。
但眼泪一定要忍住,男人本就是好面子的动物,堂堂修仙者,因为沮丧与饥饿而哭泣,实在是没脸见人哩。
他还不信了,没有野兽,总能采到几枚野果,充充饥也算是聊胜于无。
十分钟后。
宋皓望着一棵高大树木上的野果,垂涎欲滴。
那是一种红彤彤的野果,个头比苹果稍大,看上去可口以极。
宋皓大喜。
树高十五米,光秃秃的不好攀爬,但对于身为修仙者的他,这一切都不是事儿啊!
宋皓稍一借力,就窜了上去。
采了一枚野果,用衣袖擦了擦,便狠狠一口咬落。
别说,味道还不错。
此行,虽然没打到猎物,但看着前面那红彤彤一片的野果,应该也够自己充饥了。
于是宋皓开始愉快的啃起了野果,狼吞虎咽。
吃了小半个时辰的功夫,正感觉心满意足。
突然。
“我是一个大好人,最喜欢唱歌~”
“每天生活很快乐,还是要唱歌~”
“唱歌跳舞心情好,啦啦啦啦啦~”
……
那歌声来得突然,宋皓一个没站稳,差点从树上摔下来。
咳咳咳……
却是刚才啃了一口野果,受惊吓,被卡住,连呼吸都有些不顺畅了。
荒郊野外,黑灯瞎火,突然有人在那里放声高歌,而且还是通过高音喇叭传过来的。
你能想象么,宋皓此时受到的惊吓与错愕。
噗噗噗的声音传入耳朵,山林间,被这杀猪般的歌声惊起飞鸟无数。
……
与此同时,大山深处。
“师兄,真的要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将灵参吸引过来吗,我感觉好不靠谱儿。”
说话的,是一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子,他脚蹬运动鞋,穿着休闲体恤与牛仔裤,若是放在都市,这样的打扮再正常不过,然而荒郊野外,却显得有些过于单薄,但他好像一点都不感觉冷似的。
“书上是这样说的,应该没错。”
他旁边,是个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子,此时的表情,同样就跟便秘了相似。
而在两人前方不远,一虎背熊腰,身穿羽绒服的大汉,手里正拿着麦克风纵声高歌。
歌声透过高音喇叭,远远传开,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太难听了。”
年轻男子用双手捂住耳朵,脸上的表情满是痛苦,虽然这件事情,他是始作俑者,但还是不得不吐槽,师兄找来的这位麦霸,杀伤力太大。
他们来自一古武世家。
二人从小练武,如今已是后天四品的修为,实力不弱,但想要再进一步却是难上加难。
练武需要天赋。
如不出意外,他们今生的成就仅止与此了。
与修士不同,武者的境界分为先天和后天。
先天仅存在于传说。
而后天从初始开始,一共分为九个层次。
一品,二品修炼很简单,但到了三品,想要晋级,则变得异常困难。
在古代的时候,都需要丹药辅助,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单方却已在古武世家失传。
所以现在的武者,只能靠勤学苦练。
那难度可不是一丁半点。
不过二人运气不错,外出游历的时候意外发现了灵参的线索。
灵参,顾名思义,通灵的人参,那可是稀罕物,已经可以归于天才地宝的范畴,普通凡人吃了延年益寿,若是习武之人服用,立刻能够修为暴涨,就算突破先天也不是梦!
二人自然不会放过,他们翻阅了不少典籍,如何捕捉灵参的方法却让二人一脸懵逼。
与武侠小说中,人参胆小如鼠不同,真正通灵的人参,胆儿其实是很肥的,而且喜欢听唱歌。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耳朵的构造迥异的缘故,灵参对于音乐的鉴赏能力与人截然不同,那些刷爆各大音乐榜的歌曲,在它听来,无一喜欢。
相反,那些跑调跑得厉害,常人听来,就像杀猪般的歌声,却是它的最爱……
甚至会被吸引过来。
于是便有了刚刚的一幕。
荒郊野外,黑灯瞎火,却有人用高音喇叭在唱歌。
身穿羽绒服的大汉也很无奈,别看他虎背熊腰,为人却很温和,岂是两名古武高手的对手呢?
当时他正在家里用卡拉OK唱歌,然后就被破门而入,强行带到这里来了。
两人塞给他一只麦克风,让他用尽全力嘶吼,一遍又一遍的唱歌……呜呜,妈妈我错了,我常常在家里唱卡拉OK,影响邻居休息,还屡教不改,一定是这个缘故,所以才有人报复,将自己扔到这荒郊野外,来唱个够。
大汉又冷又拍,于是歌声越发的走调,就如同鬼哭狼嚎,难听指数爆表……
“噗……”
那年轻男子听得鸡皮疙瘩直掉,而旁边那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子比他还不堪,“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这家伙的歌声透过高音喇叭,简直堪与传说中的音波功相比,灵参真的会被吸引过来么,二人深切的表示怀疑。
……
另一边,宋皓也是脸色苍白,虽然他是修仙者,但耳朵也不堪这样的折磨……那歌声简直与魔音灌耳差不多,头上都开始冒冷汗了。
谁这么没有公德,荒郊野外唱歌,也不怕影响别人的休息么?
等等,还真不会影响休息。
宋皓愤怒之余,又忍不住多了几分好奇。
毕竟此事仔细想想太过诡异……荒郊野外唱歌,就算脑袋被门夹了也不会这么做。
第18章 美味可口的食物
那一定是有缘故!
难道副本BOOS终于耐不住寂寞,准备闪亮登场了?
宋皓脸上闪过一丝兴奋之色,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可能性并不多。
虽然自己意外接触到修仙,但生活其实并没有多大改变,副本这种东西很有可能根本不会出现。
或许只是巧合,比如一群驴友在这里唱歌?
嗯,这个可能性要大得多,现在都市的快节奏生活,催生了一大批户外运动的爱好者。
不过三更半夜,在荒郊野外唱卡拉OK就有点让人无力吐槽了。
宋皓的脸上闪过一丝兴奋之色。
不管他的猜测靠不靠谱儿,这儿有人是一定的,而有人就意味着有手机,至不济也可以借个充电宝应急。
宋皓可并不想留在这荒郊野地。
在他看来,风餐露宿是没有什么好值得称道地,他想念温暖的床铺,还有美味可口的食物,相比酸涩难咽的野果,热气腾腾的食物要令人心情愉快许多。
想到就做,于是宋皓像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了。
有一句话,叫做望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