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行来,可曾见到类似地堡?”
“不曾。”跟随杨铎的一名总旗回答道,“倒是见着了几处正在建堡的墩台。”
“恩。”
“百户,是否上前?”
“不必。”
“是。”
军情紧急,无暇耽搁,杨铎调转马头,马队直接朝开平卫飞驰而去。
地堡中的孟清和站在高处,看着这支呼啸而过的马队,耸了耸肩膀,“路过的,没咱们什么事。刚才说到哪里了?来,咱们继续。”
与此同时,城中的孟清江与孟虎两人终于打造出孟清和想要的“兵器”,一支又一支手臂长的木刺。选取极坚硬的木料,刷上桐油,晒干之后也是相当坚固。一般的刀剑砍上去竟发出金铁之声,几下之后,不过是留下了几道豁口。
“成了!”
第二十一章 再露锋芒二
孟总旗下定决心将自己武装成刺猬,也真的这样做了。
孟虎和孟清江制成的木刺被利用到了极限。
加强版拒马,遍插木刺的陷坑,装上木刺和长矛的独辕车,架上藤牌就是一座带刺的堡垒。真有猛士敢迎面往前冲,过了拒马也会掉进坑里。不说千疮百孔也要被串成葫芦。
掉进自己人挖的沟里,别说功劳,工伤都不算。若有某个上官过来巡查,不慎中招,自己怕是升官不成,脑袋都要搬家。
巡逻的边军偶尔从山下路过,看到被层层拱卫的地堡都会心生寒意。摸摸脖子,读书人,果真是非同一般。
沈副千户破天荒的又上了一次墩台,仔细询问过拒马和独辕车的改造方法,还将孟清和手中的图纸要走,再次出言,孟总旗可堪大用。
这张口头支票能否兑现以及何时兑现,孟清和暂时无暇顾及。他正忙着指挥手下边军对地堡进行升级版改造。没用完的木刺发挥了余热。
像个豪猪似的地堡,谁敢往前冲?除非北元骑兵玩的就是心跳。
放火?在秋季的草原放火,大家一起做烤乳猪吗?
“总旗,”前郎中大人走到孟清和身边,开口说道,“可将此法报知试百户?”
“说过了。”孟清和勾了勾嘴角,“便是其他墩台也派人告知过了。”
该做的他都做了,大家都不是笨人,好坏还是能分得清的。无论是否采用,这份人情应该会记下的。
“这件事沈副千户也知道。”孟清和突然提高嗓子,“左边,对,就是那里,再高点!”
“沈副千户可说了什么?”
“其余的没说,只是让大家好好干,干好了,有赏。”
“卑职在此先恭贺总旗即将高升。”
至于发动防守反击……也要他有那个能力。
“关键的还是要守住这里,尤其是唯一没设置拒马的那条通道,一定要守住了。”
鞑子上不来,他们就算赢。
前郎中大人拍着胸脯主动请战,“总旗放心!卑职亲自带人去守!”
孟总旗考虑半晌,开口说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丁小旗这样的人才,更该如此!”
前郎中大人斗志昂扬,“谢总旗夸奖,卑职不敢当!”
孟总旗却一盆水浇灭了他心中的火热,“今后还有许多事要仰赖丁小旗,孟某不想这么快就痛失英才。”
前郎中大人:“……”
“所以,丁小旗还是留守地堡,这处便交给刘小旗吧。他是屠户出身,更加适合体力劳动。”
前郎中大人:“……”
话落,孟总旗背着手走了,前郎中大人立在当地,仰天长泪。
为何,他突然有了痛殴上官的冲动?
果然是离开朝廷许久,技痒了?
“总旗,是前天那支马队。”
孟清和正同手下几个小旗研究哪处防守还有疏漏,听到兵卒报告,头也不抬,“估计又是路过的,不用理会。”
“报总旗,他们朝山下来了。”
“恩?”
孟清和皱了一下眉,起身攀上地堡顶层,居高临下,将墩台之下的一切尽收眼底。青色的武官服,至少也是个百户。长相看不太清楚,身上的气势倒是同沈副千户有几分相似。
官大一级压死人。孟清和有些犹豫,该不该下去一探究竟。
杨铎仰头看着墩台,俊美的面容上看不出太多的情绪。
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号角声,号角声中,是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马队。
明军朱红色的袢袄,在马蹄卷起的烟尘中仍十分醒目。
飞驰而来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不像是要回城,而是随着号角声不断聚拢到一起,然后调转马头,抽―出长刀,取下马背上的弓弩,再次分开。如一支支锋利的长刀,切开了无垠的草原。
孟清和脸色顿时一变,顾不得墩台之下的那支队伍,直接攀到堡顶,抄起了打火石,几下敲击出火星,点燃了堆积在地堡顶层的干草,随后将打火石丢给刚反应过来的兵卒,“点狼烟!”
同时回身厉喝一声,“立刻防守,鞑子来了!”
一句话,如闷雷一般在众人耳边炸开。
墩台上狼烟升起,墩台之下的杨铎,已策马赶向前方聚集的明军骑兵。
孟清和走下二层,亲自抄起一支加装了木刺的长枪,这是专门为在独辕车和拒马之后刺杀敌人准备的。
枪头不够长,装上坚硬的木刺,直接便能刺穿马身。
“诸位,”孟清和握紧长枪,目光如刀,再不是几个月前连腰刀都握不牢的孱弱书生,“敌人是谁,敌人有多强,都没关系!只要比他们更狠,更不要命,咱们就能活下来!”
“孟某不信,老天爷就一定要在今天收了咱们的命去!”
“更何况,鞑子是敌人,也是咱们的战功!”孟清和提高了声音,“一个鞑子的人头就能升小旗!杀得多了,还有肥羊,有耕牛,有赏钱!”
在孟总旗的一番战争动员之下,凶神恶煞的鞑子,在这些边军眼中,全都被进行了等价代换。
原本的紧张变成了兴奋,初临战场的恐惧也变成了激动。
五十多个边军,全都双眼赤红,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前郎中大人都挥舞着拳头,扯着嗓子和众人一起高呼肥羊。
开平卫城中响起了隆隆战鼓之声,城门大开,城中边军手持刀牌枪戟列阵而出。
号令间,战阵再分,每百人成一阵,横向而列,绵延数里。另有战车从阵中推出,车身装有长矛,木刺,车下载有火炮,并放置十余火铳。
如果孟清和在场,肯定会一眼认出,这分明是他改造的独辕车升级版!连车上加装的木刺,都和他交代孟虎两人的一般无二。
战阵之后,城头之上,立起数面战旗,黑色如墨,红色如火,在风中烈烈作响。
鼓声再起。
远处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骑兵和战马,如乌云一般压来,行动间卷起惊雷之声。
城头上,亲到开平镇守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与卫指挥使徐忠都是一脸凝重,在他们身边,还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高大少年,头戴乌纱折上巾,身着盘领窄袖常服,袍服前后及两肩均有金织盘龙。少年英俊的面容稍显稚气,眉眼之间却英姿勃发,带着掩不去的贵气。
他便是燕王次子,徐王妃嫡出的高阳郡王,朱高煦。
第二十二章 再露锋芒三
叩边的鞑子足有万人。
远远望去,战马,骑兵,仿佛自地平线处席卷了整片草原。
明军城头之上,鼓声再变,战车每五辆以铜环相扣,锋矢向北,火炮依次续填火药,大小铁球,泥土,或以车发,或以架桩固定。长牌手着甲护于车旁,火铳手立于车后,战阵中刀枪林立,在鼓声中,明军屏息以待。
马蹄声渐近,连环相扣的车阵横列,以人力推向前,立起的长牌挡住了迎面飞来的箭矢,发出声声钝响。
车上锐利的长矛和木刺,倏忽间闪着寒光。
战马嘶鸣,马上骑士也不免胆寒,出于本能的拽紧缰绳,降低马速。奔驰的战马扬起前蹄,仓促之间,竟有后队与前队撞到了一起,扬起一片沙尘。
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号令淹没在人吼马嘶中,几不可闻。只能吹响号角,陆续分兵,绕过面前一排排刺猬似的车阵,从左右或战车的缝隙间突进。
游牧民族是马上的民族,高超的骑术,对战马的控制力,非一般明军骑兵可比。就算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只要聚集起足够的勇士,仍能对明朝边界造成威胁。
北元骑兵越来越近,距离不到五百步时,明军的火炮声响起,烟尘弥漫,分散的大小铁球砸进了飞驰的骑兵之中,落下时,带起了一片血雨。
战争是残酷的,一旦走上战场,唯一能够支撑自己,保护自己的,只有杀戮,对敌人的杀戮。
火炮之后,是连声响起的火铳,火药的烟尘与巨响,再一次减慢了北元骑兵的冲锋。
按照惯例,距离太近,每支火铳只来得及放一次,不想,就在今日,开平卫的火铳兵打破了这个惯例。
三轮齐射,北元骑兵完全措手不及。
放在战车之上的火铳和预先安排填装火药的边军,发挥出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列阵,迎敌!”
战阵中的军官发出了号令,战车与火器最大的作用是减慢北元骑兵的速度,扰乱他们冲锋的阵型,真正的胜负,仍要依靠实打实的刀锋较量。
这是在冷兵器与热兵器交替时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又一次强悍与勇猛的碰撞。
城头上,热血沸腾的青葱少年朱高煦,用力拍着城砖,大声叫好。
因战争而火热的双眼,让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和开平卫指挥使徐忠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两次率兵北征沙漠,立下赫赫战功,以善战而著称的燕王。
比起喜爱读书,生性温和的燕王世子朱高炽,高阳郡王才更像他的父亲。
“别拦着孤,孤要下去!”
转眼之间,朱高煦已不满足于用双眼去看,他渴望亲自走上战场,亲自用刀枪去杀戮。
“郡王,还请三思!”
徐忠守备开平,对这位高阳郡王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陈亨却相当了解朱高煦的丰功伟绩。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率军北征,刚受封郡王不久的朱高煦就叫着要和大军一同北征沙漠。
“儿欲做马前卒,与父王一同北征!”
当时,燕王军中上下均对高阳郡王赞许有佳。便是因洪武帝立下皇太孙而心存不满的燕王,也因为次子的一番话畅怀不已。
唯一感到郁闷的,或许只有世子朱高炽。再郁闷也办法,条件摆在那里,除非他回炉再造,否则,外在条件肯定是比不上肖似父王的亲弟弟。
“郡王,战场刀枪无眼,还请三思!”
武将不是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