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第11页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清和手下,帮忙扛种子搬几把锄头算不得什么,本是想在小旗跟前露个脸,没想还能得了实惠。
  见孟清和不似作伪,三人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饼,捧起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边塞之地,铜钱宝钞都比不上粮食布匹,尤其是被发戍边的恩军,多是文人出身,种田戍边都不是“本职工作”,挥刀拿锄头比写出锦绣文章更让他们为难。
  被牵连的同族也是一肚子怒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恨犯官连累他们。被怨恨的则反唇相讥,若非自己官袍加身,族中的田税如何免得?族人置下的田产莫非是从天下飞下来的?
  孟清和手下十个人,有五个都是恩军,如今这三个蹲在门边啃饼喝汤的,有两个都是被同族牵连,一个还曾中过秀才,得知孟清和是读书人出身,态度上不免亲近了许多。
  无论如何,在读书人手下,总比真被大字不识的军汉呼来喝去要强吧?
  对这几个人的心思,孟清和表示理解,既了解,便没有点破。
  每个人都有自尊,现在就去戳破这些人心中最后的肥皂泡,未免太残忍。但他不保证永远不动手,早一点面对现实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就像自己一样。
  “我果然是个善良的人。”
  收起被舔得如同水洗的大碗,孟十二郎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虎手下的动作一顿,锤子险些砸到手。孟清江满脸骇然,目光中满是不可置信。
  “四堂哥为何这般看我?”
  “太过吃惊。”
  “为何?”孟清和满脸不解。
  “……”
  孟清江无言以对,其实,自己才是个傻子。
  三人的晚饭同样是饼子和肉汤,汤是马骨敲碎后用大火熬的,骨髓煮散在锅里,翻滚的野菜上都飘着一层油花。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起航。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
  现有的土坑和土墙根本就挡不住鞑子,要实现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先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
  众人面带疑惑,显然觉得孟小旗这个命令不靠谱。
  孟清和咧嘴一笑,靠在土墙上,“大家别摆出这幅样子嘛,做人总要有点追求不是?”
  众人:“……”
  “这里可是战斗的最前线,杀敌报国,都没人跑来和咱们抢。”
  见众人目光涣散,明显不信自己的话,孟清和也只能放弃“以理服人”这一行为准则,接着道:“孟某给诸位一句实话,绝不是带着诸位来送死的!而是为诸位寻一条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路。”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
  “别的暂且不说,诸位家里的粮食够吃吗?想顿顿吃肉吗?想娶上媳妇吗?”孟清和顿了顿,“想要日子过得更好点吗?”
  涣散的目光开始发出光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便是以前武库司郎中为首的一干人等,也不免集中了精神。
  孟清和笑得和善了。
  在孟十二郎鼓动手下大兴土木的同时,西城百户所门前,七八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边军死狗一样瘫倒在地。
  “冒领战功者,杀!帮忙隐匿者,杖二十!”
  话落,两颗血淋淋的头被扔在了地上,染血的面孔,惊惧且扭曲。
  郑千户闻听消息,叹息一声,想起京中传来的消息,再想想匣中的那封密函,摇了摇头,只对报信人说,此事不需多加过问。
  过了今日,沈百户,便要是沈副千户了。
    

第十四章 初露锋芒一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六
  屯守开平卫的边军进行了一次大操。站在高处,可见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将兵,手持腰刀,长枪,铁镗,或长牌,藤牌等制式兵器,根据旗官令,随着鼓声组成不同的军阵,牌手在前,刀兵枪兵等在后,另有火铳兵列在队中,行动之间互有配合,刀兵铁戈之声破空而出,煞气杀气冲天而起。
  城中点将台上,自开平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下千户等均着甲戴盔,手按刀柄,面色庄重,对阵中变化凝目而视。
  刀锋过处,如雪光闪过,木扎草人纷纷拦腰而断。
  烟尘滚滚,鼓声再响,阵型再次变化。
  须臾,有边军推出数架樱子炮,三将军炮,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铜炮,距离军阵三十步左右用架桩固稳,依次填充铁球,火药,泥土,对遍插草人处连发数炮。
  炮声隆隆,火光燃起,风过浓烟不散,校场中三军举臂齐呼。
  “好!”
  卫指挥使徐忠大喝一声,其下同知,佥事,千户等同时抚掌大赞。
  “此等君威,何惧残元!”
  明初实行军屯,京卫等地卫所称卫军,边塞卫所则称边军。卫军多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田,三到五日出一次操。边军多戍守冲要之地,多三分守城,七分屯田,或四分守城,六分屯田,出操多以三日为准。如开平卫,全宁卫及辽东等地的卫所,守城重于屯田,对兵卒的操练更甚他处。
  喜欢抢劫的邻居就住在对面,别说偷懒,稍有疏忽都和自杀无异。就算不被鞑子杀死,被某个给事中参上一本,照样躲不过一刀。
  况且,明初军队悍勇,用大杀四方来形容也不为过。只要敢找茬的,几乎是见谁揍谁,逮谁踢谁,打到你服为止。比起种田,开弓射箭,纵马驰骋,挥刀杀敌更适合这些适应了战场,喜欢用拳头和邻居对话的边军。
  点将台上的大佬们看得兴致勃勃,阵中冲杀的老边军们也是游刃有余,便是勾补来的壮丁同样体力傲人。文人出身的恩军就差了一截,习惯了摇笔杆子,实在是不习惯玩刀枪棍棒。混在这支后进队伍里的,还有以斩首功劳升任小旗的孟清和。
  边塞五月天,汗水仍浸透了袢袄,模糊了视线。
  脚步似有千斤重,手抖得几乎握不住腰刀。
  刚开始,他以为只是简单的排兵布阵,依号令而行,应该没问题。谁知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是如此的耗费体力,在周围全是实诚人,挥刀出矛,每一下都用尽全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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