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第1页

在大明王朝最辉煌也是最彪悍的年代,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活着,更好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一个小人物在明初的奋斗史。
编辑评价:

提前开溜的孟清和一不留神穿越到了明初,成了个家中只有老弱妇孺的失怙少年,家产被堂伯算计了去。
为了摆脱惨境,瘦弱的书呆子孟清和要为父报仇弃笔从军,成功把堂伯气晕了过去,却意外得到九叔公的另眼相看。
有着九叔公的推荐,贺县令大开绿灯,孟清和轻松走上了从军之路,一举成了孟家庄至勇至孝的大孝子……

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在明初辉煌彪悍的时代背景下,孟清和是个能屈能伸的小人物,虽身无半两肉手无缚鸡力,但善于审时度势,又有“贵人”相助,一不小心成了名。

作者文笔老练条理清晰,文风朴实中又带有些许俏皮,使得文章基调轻松诙谐起来。他笔下的孟清和带着点小聪明,形象灵动鲜活,亦是深入人心。


第一章 孟十二郎

  明,洪武三十一年,北平府
  阳春三月,本该是水暖花开时节,北平府却连下了几场大雪,寒风卷着漫天的雪花,像是刮骨的刀子,一下一下刮得人脸颊生疼。
  孟清和一身麻衣,袖着双手蹲在门边,两眼看着门销上的图案,愣愣的出神。
  廊檐下挂着半尺长的冰柱,北风打着旋,窗楞发出阵阵声响,像是砸在人的心头。
  趴在墙角的老猫喵一声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舔了舔爪子,几下跳上摆着纸笔墨砚的简陋桌案,在泛黄的纸上留下几个梅花印,得意洋洋的抖了抖胡子。
  换成往日,孟清和肯定要上前驱赶,可是现下,他没那心情。
  “大明朝,洪武年,北平府……老天,玩我是吧……”
  人要是倒霉起来,喝水都能塞牙缝。
  寻常走在路上都能穿越,还一穿就是六百年!
  怎么就穿了呢?是他走路的方式不对?
  “要是场梦,该多好啊。”孟清和用力抓了抓头,憋闷且无奈。
  早知如此,他宁愿在年会上抓着钢管跳草裙舞,牺牲色相娱乐大众也绝不提前开溜。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往往是无比残酷的,正如此刻穿过门缝吹在他身上的北风。
  呼……
  披散的长发飞了,身上的麻布袋子有似没有。
  冷得牙齿打战,搓搓胳膊,孟清和咬牙,来都来了,回去不大可能,悔到肠子发青也没用,该想的是怎么活下去。
  他的要求不高,一天三顿,独门独院,吃穿不愁,足矣。
  没有志气?大好男儿不想着建功立业美人环膝?
  眼睛擦亮点,这是洪武年,北平府是燕王的地盘,在明太祖和未来的明成祖跟前玩霸气侧漏,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至于美人环膝什么的……不好意思,他喜欢男人。
  英雄创业,抢美女是佳话,抢猛男……还是算了吧。
  孟清和拨拉几下手指,托了托鼻梁上不存在的镜架,职业习惯使然,做任何事,他都喜欢提前做好规划。
  当下,政府公务员属于高危职业。官位越高,脑袋和脖子搬家的可能性越大。洪武帝灭了丞相,又差点灭了六部。永乐帝更是创下灭人十族的记录。建文帝比较和善,他只打算向叔叔下手,结果武力值不够高,被叔叔夺了江山,死忠于他的一干官员没几个有好下场。
  可见,科举做官之路,不通。
  经商也不是好出路,具体可参考乐于助人,却被洪武帝发配云南体验军中生活的巨贾沈万三。
  做一个合格的贫下中农无疑是相对安全的,前提是不要碰到灾年,也不要碰到背景太硬的土豪劣绅。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条路,从军。
  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身后又传来一阵声响,孟清和回头看了一眼桌案上的老猫,嘴角一咧,呲出一口白牙。
  披头散发,眼中似带着绿光,清瘦的面容分外狰狞。
  喵!
  老猫炸毛,瞬间从桌案窜上房梁。
  孟清和很是风骚的一甩头,完胜
  胜利的快感维持不到两秒便被忧伤代替,望向在房梁上追逐老鼠的老猫,无尽伤感,做只猫都比他幸福。
  至少猫能吃上肉,而他不能。
  “十二郎。”正忧伤着,门外传来一声沙哑的轻唤。
  孟清和没出声,过了一会,又是一声轻唤,夹杂着几声咳嗽。孟清和再铁石心肠也不能继续装作没听见。
  站起身,抖抖手脚,不抖不成,冻僵了。
  拉开门销,门外站着三位身着麻衣面容憔悴的女子。中间被扶着的是孟清和的母亲,其余两人是他的嫂子。
  “娘,嫂子。”
  孟清和依着脑子里的记忆躬身行礼,将三人让进屋内。他穿过来的时候,这个同样叫孟清和的少年已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奇怪的是,前身的记忆却留在了孟清和的脑子里。
  “十二郎,你大堂伯是诚心不让咱们孤儿寡母活啊!”
  孟王氏说句话就要咳嗽两声,孟许氏和孟张氏站在她的两边,一个帮着抚背顺气,一个忙着劝慰,脸色苍白中带着怒气,怒气中又夹杂着无奈。
  爹不在了,当家的也不在了,小叔才十四岁,又能有什么好办法?
  听完孟王氏的哭诉,孟清和也是皱眉。
  “说的好听,帮扶?图的不过是这点家当!”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声音沙哑,“为了置办你爹和你两个兄长的身后事,咱家早不剩什么,如今连这也要惦记……”
  说着,孟王氏流下了眼泪,“你爹和你两个兄长在世时,族里但凡有事,咱家从没有一个不字。这人刚一走就翻脸不认,往死里逼迫咱们!咱家卖出去的田如今在谁手里?咱家的耕牛又是谁牵走的?学里的先生又为何要将你赶回?都是姓孟的,怎么就能做下这等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孟王氏越说越激动,苍白的脸上泛起了潮红,咳嗽得更加剧烈。
  话音未落,门外突兀的响起一声咳嗽,孟清和抬眼望去,矮壮的身子,土灰色的盘领棉袄,面容憨厚,双眼中却带着一丝精明,正是他的大堂伯孟广孝。
  “大堂伯。”
  没等孟广孝开口,孟清和先向孟广孝行了礼,请孟广孝进屋。孟王氏见了礼便坐在一旁不出声,孟清和的两个嫂子站在孟王氏身后,略低着头,也没出声。
  孟广孝示意孟清和不必多礼,语气和蔼,当真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者。
  “你爹和两个兄长都没了,你娘和你嫂子都是妇道人家,你还年幼,堂伯能帮的绝不推辞。”
  孟清和立刻长揖到地,“谢大堂伯。”
  古人的礼仪,他做起来仍有些别扭,好在交流起来大多是白话,不是张口之乎闭口者也,否则换谁都要头大。
  “不过,”孟广孝话音一转,“今年的年景,侄子你也看到了。几场大雪下来,春耕怕是要耽误了。”
  孟清和没接话,孟广孝也不在意,自顾自的接着往下说,话说得不难听,意思却很明白,年景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你家困难,别人也不富裕,前些日子借的钱粮该还了吧?
  “别人暂且不说,你二堂伯家中刚添了丁口,他不好开口,只能我来做这个恶人。”孟广孝顿了顿,“堂伯也是没办法。”
  “大堂伯说的是。”孟清和答应得很痛快,就像是当真不明白孟广孝在打什么主意。片刻之后,脸上又现出几许赧然,貌似才想起家中正揭不开锅,“现下小侄家中着实困难,能否请堂伯宽限几日?”
  “哦?”
  “三五日后,小侄必想办法凑些钱粮,绝不让大堂伯为难。”
  孟广孝怀疑的看着孟清和,他知道这一家子的底细,孟清和自幼读书都读傻了,孟广智和两个儿子死了,家中再没主事人。三场丧事,家当差不多败落精光,留下一门孤儿寡妇守着一栋大屋和几亩田产。若不是惦记着那三亩上田和这栋房子,孟广孝也不会三天两头登门,平白添一身晦气。
  孟氏父子出殡未过二十七日,孟广孝按理应为堂弟服小功,最不济也该服缌麻。嘴上说得再好听,一身灰布棉袄上门,也是没把这一门寡妇幼子放在眼里。
  常言道,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
  可以鄙视敌人,却绝不能轻视对手。
  这两样孟广孝都犯了,说句不好听的,活该他要在孟清和手里栽跟头。
  “大堂伯,小侄家中尚有几亩薄田,一栋土屋,待寻得中人作价出售,应能还上些许。”
  斟字酌句说得牙酸,差点没咬着舌头。想挖坑给人跳总要“表现”得更具说服力,这样的事,他在行。
  孟广孝勉强压下翘起来的嘴角,眼中的轻蔑却无法掩饰。大郎之前的顾虑实属多余,说什么十二郎大智若愚,莫要逼迫,伤了两家和气今后不好见面。如今看来,这就是一个傻子。
  不过傻子好,傻子好啊!
  送走了孟广孝,一直没出声的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衣摆,声音发颤,“儿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就……”
  孟王氏真正想说的是,儿子啊,你是糊涂了?明知道别人贪图咱家东西,还一根筋的自己往坑里踩?再者说,孟广孝和孟广顺几人借给他们的那点宝钞,早就在帮家里卖田时成倍收了回去,在置办丧礼时更是诸多克扣,如今竟还借此逼迫!
  孟许氏和孟张氏神色中也带着不解和埋怨,房子和田产都卖了,他们一家人吃什么,住哪里?
  “娘,不用担心。”孟清和却是一派轻松,扶着孟王氏起身,语气坚定的说道,“您放心,儿子自有计较。”
  要他家的地,他给!
  还要他家的房子?他也给!
  笑他傻?就当他是傻子好了。
  傻子好,傻子做事出格些,也没人能挑出理来吧?
  孟清和弯了一下嘴角,孟王氏不觉,孟张氏和孟许氏对望一眼,神情中都带着同样的疑惑,小叔刚才在笑?还笑得相当渗人……

第二章 十二郎的打算一

  孟清和自认是个善良的人,尽管同他打过交道的大部分人都对此持反对意见。
  虽然他的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同恶贯满盈四个字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可熟悉他的人,但凡见到孟某人手指搭上镜架这个标志性动作,都会后背冒凉气。
  孟清和反对暴力,更不会对人恶言相向。
  不论相貌,一身书生气经常会让人看走眼。
  他喜欢冷静的思考,而被他“思考”的对象,百分之九十以上会相当悲剧。
  孟广孝不知道孟十二郎已经换了芯子,仍喜滋滋的等着低价接收孟广智留下的大屋和田产。
  孟广智有个宽厚的名声又如何?置办下偌大的家业又怎样?人走茶凉,他一蹬腿,有谁出来为他家说话?他生前留下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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